簡介
地理學傳統上分系統地理(亦稱地理學通論)與地誌學二大部門。系統地理學包括自然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兩大分支,近年來,隨著為社會實踐服務手段的提高,又形成了套用地理學。系統地理學著重理論分析研究,主要研究構成區域特色的各種要素;地誌學側重地區綜合研究,二者互相補充,使地理學研究不斷深化和發展。
主要特徵
系統地理學是現代地理學的分支學科。是指運用系統理論和系統方法研究地理現象、地理特徵、地理過程、地理規律以及地理區域的學科。研究系統狀態、結構、運行與控制的學科稱系統科學,其研究對象是系統。不同的研究領域具有不同的系統,如工業系統、農業系統、地理系統等等。系統科學的理論基礎與分析方法包括運籌學、多元統計分析、最最佳化方法、資訊理論、模糊集合、控制論等許多數學領域和其他有關學科領域。所以系統論和系統方法可以使複雜的地理現象,浩繁的地理世界成為系統化、規範化、數位化、模型化的現代化科學。
研究內容
系統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即通常所稱的“地理系統”,一般表現出5個基本特徵:①著眼於地理系統的整體性研究。用互相聯繫、互相影響、互相制約的思路,探索研究對象的整體效應。 在承認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前提下,構築對地理系統的總認識;②強調地理系統動態行為的解析。藉助於系統分析方法,以物質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系統內外各個部分的方向、速率、強度以及傳輸、交換、貯存等不同表現,共同構成整個系統的動態變化特徵;③揭示地理系統的等級包容、空間有序以及結構關係的實質。地理系統的結構,通常反映在空間格局、要素排布、基本聯繫以及各類等級序列之中。此類實質的深入認識,將對地理系統的功能反映,顯示出基礎的制約,它既是功能表達的背景,又是功能比較的依據;④在更綜合的層次上,開闢了地理系統的可比較性、可量測性、可調控性以及定量化的途徑。地理學需要在更高的水平上,總結出它在更大範圍內或更深層次上的更加普適的理論,系統地理學的基本特性,可滿足這種要求;⑤耦合了空間分布與時間過程的共同表現。地理系統的解析與判別,本身既存在空間上的聯繫,也存在過程上的延續,二者的結合,形成了地理學家追求的基本目標。藉助於系統分析方法,在系統學原理的指導下,達到這種目標的可能性越來越現實。以上特點,大致描述了系統地理學如何把層次、行為、結構、功能、物質運動、能量交換、信息傳輸、控制、反饋、穩定性、敏感性等基本概念,合理地轉化為具體的地理內容、地理屬性、地理過程和地理區域;如何把散亂的、聯繫較淺的地理事物,轉化為較深的、可進行設計的地理系統工程;以及如何把原先不可比較的、不可定量識別的地理現象,統一到更加深刻和更為本質的核心中去。
研究方法
系統地理學的研究對象包括對地理系統整體性的研究,即在承認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前提下,建立起地理系統的總體觀念,運用地理要素的互相聯繫、互相影響、互相制約的思想去探索地理學的總體規律;對地理系統動態行為的研究,即利用系統分析方法研究地理系統內物質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系統內外的方向、速率、強度以及傳輸、交換、貯存等的表現方式;對地理系統結構的研究,地理要素的空間格局、分布排列、相互聯繫以及它們的等級序列為地理系統結構;研究地理系統的定量化途徑、可測性、調控及可比性,系統地理學可以在更高層次上, 更大的範圍內總結出更系統、更加普遍適用的地理學理論;研究地理系統的空間聯繫與時間過程。
研究意義
利用系統學原理和系統分析方法可以很好地解決地理系統內的空間聯繫與過程的延續問題。通過這些研究可把原來散亂的、互不聯繫或聯繫較淺的地理現象轉化為有規律的、聯繫緊密的、可進行設計的地理系統工程, 把原來不能比較、不能定量統計地理現象轉變為可比較、可定量識別的地理規律。在這種思想和原則之下, 奧德姆(H.T.Odum)發展了《系統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喬萊發現了《系統地理學》 的理論和方法;哈維(D.Harrey)發現了系統地理學的哲學思想與方法論。
理論延伸
地理學家哈特向在1959年指出:系統地理學強調了它與“系統科學的顯然相似性。系統地理學如果作為一系列對個別因子在世界上的特性、過程和分布的研究,就在邏輯上與相應的系統科學類似。”在這種共同思想的支配下,奧德姆(H.T. Odum)發展了《系統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喬萊發展了系統地理學的理論與方法;哈維(D. Harvey)發展了系統地理學的哲學思想與方法論。應當指出,systems geography不同於systematic geography,前者代表現代地理學的主要潮流;後者為表征地理學傳統研究領域的常用術語,主要指普通地理學和部門地理學,其特點是按專題對整個地球表面進行系統探索,以區別並對應於將地球表面劃分成若干區域加以研究的區域地理學。現代一般所說的系統地理學,已不再是systematic geography的概念,而是特指systems ge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