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稅代用券

為迅速恢復和發展解放區的經濟,保護人民利益,中共新高鶴地工委決定在解放區以地方人民政府的名義發行“糧稅代用券”,指定鶴山縣四區人民政府為發行試點。 1949年5月中旬,以“鶴山縣第四區人民政府”的名義印製發行了“糧稅代用券”,有面值二元、一元、五毫、二毫、一毫等5種,幣值與港幣等同。 “糧稅代用券”在解放區用於向人民政府交糧納稅,也可在市場流通。

糧稅代用券是解放戰爭時期在廣東省新高鶴解放區自製發行的一種貨幣。由於解放區日益擴大,人民政權普遍建立,國民黨政府經濟面臨崩潰,物價飛漲,國民黨的“金元券”貶值到極點,被人們視為“濕柴”而拒絕使用。為迅速恢復和發展解放區的經濟,保護人民利益,中共新高鶴地工委決定在解放區以地方人民政府的名義發行“糧稅代用券”,指定鶴山縣四區人民政府為發行試點。1949年5月中旬,以“鶴山縣第四區人民政府”的名義印製發行了“糧稅代用券”,有面值二元、一元、五毫、二毫、一毫等5種,幣值與港幣等同。1949年7月5日,以《鶴山縣人民政府布告(財稅字第1號)》通令發行。隨後,在鶴山的第二、三區及高明的一、二區發行“糧稅代用券”。“糧稅代用券”在解放區用於向人民政府交糧納稅,也可在市場流通。它的發行,對促進解放區工商農業的發展,穩定解放區經濟,保障部隊供給,提高人民政府的威信,都發揮了一定作用。同年10月20日,因鶴山全境解放而停止使用,鶴山縣人民政府按比值收回,兌換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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