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技術準備
(1)應組織施工班組學習相關的施工圖、設計說明等設計檔案,並進行設計交底。
(2)明確工程牆體磚縫排列形式(字縫、三順一丁等)。
(3)應做好放樣及委託加工相關技術工作,如異形磚件、花飾、鐵件等構件的圖樣、尺寸及數量的確定。
(4)應做好牆體的平面及標高定位放線工作。
(5)文物建築工程應查明並記錄原有的做法及其他相關情況,如原有磚的規格、磚的組砌形式、砌磚的工藝做法、需添配的新磚數量等。
(6)根據工作量及難易程度做好相應的勞動力組織,確定進場時間。
(7)冬、雨期施工應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措施。
(8)應進行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
材料要求
(1)磚的品種、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古建常規做法。
(2)如為文物建築工程,砌築所使用的磚料、灰漿等材料應與原有文物建築的砌築材料相同。
(3)磚應有出廠合格證明和試驗檢測報告。磚的強度必須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或設計要求。進場後必須複試。
(4)砌糙磚牆所用磚料不需砍磨加工,可直接使用傳統青磚,但事先應經挑選,外觀不佳的不宜用於露明處,規格差異較大的應經挑選、分類碼放,砌築時可分別用於不同的部位,帶有紅心未燒透的磚不得用於牆外皮。
(5)灰漿的品種、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規定時,應符合古建常規做法,灌漿宜使用生石灰漿或桃花漿。
(6)石灰漿:所用石灰宜選用生石灰,不得使用石灰膏調製石灰漿。
(7)桃花漿:所用石灰宜選用生石灰,不得使用石灰膏。所用黃土宜選用黏土,不得使用“落房土”等渣土。
(8)生石灰漿必須濾去沉渣後才能使用。袋裝石灰粉套用水充分浸泡8h以上再使用。
(9)砌糙磚牆一般應使用月白灰。月白灰用潑灰(熟石灰0過篩,加青灰漿製成潑漿灰後加水攪勻製成。如城牆或其他文物建築原狀採用的是煮漿灰,應保持原做法不變。煮漿灰用生石灰加水攪成漿,過細篩後漲而成,或用潑灰加水攪勻製成。
(10)如設計要求砌體砂漿採用現代材料時,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水泥:
1.宜採用32.5級的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
2.水泥進場使用前應進行複試,在使用中對水泥的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場超過3個月(快硬矽酸鹽水泥超過1個月)時,也應進行複試。
3.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②砂:應使用中砂,含泥量不超過5%,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使用前套用5mm孔徑的篩子過篩。
③摻合料:採用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的熟化時間不應少於7d。
糙磚牆的計量與計價
有灰砌糙磚之稱謂,不打灰條,而是滿鋪灰漿砌築,灰縫8~10mm,砌好後也可再灌漿加同,漿的種類根據不同用途從白灰漿、挑花漿或江米漿均可,明清式稱糙磚牆。
糙磚牆拆砌、砌築工程量按其施作體積(扣除門窗、過人洞、嵌入牆內的柱樑枋及細牆面所占體積,不扣除伸入牆內的梁頭、桁檁頭所占體積,糙砌磚檐、蓑衣頂牆帽與牆牙合併計算)以立方米計量。
糙磚牆拆砌、砌築定額以其施作規格(磚料規格分檔:大城磚、二樣城磚、大停泥磚、大開條磚、藍四丁磚)設項,糙磚牆拆砌、砌築按其施作規格及其體積,分別套用(明清)糙磚牆拆砌定額相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