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重婚[123]

精神重婚[123]

“精神重婚”是藉助於書信(Email)、談天(聊天室)來發泄自己的感情。這種精神愛情具有排他性,當事雙方認定這種“愛情”能彌補真實的婚姻所存在的種種不足。

基本特徵

隨著 Internet的發展與普及,又多了一種新的破碎婚姻方式—— “精神重婚”。是藉助於書信( Email)、談天( 聊天室)來發泄自己的感情有兩種形態:一是雙方通過現有婚姻生活中的接觸而在精神層面有了再次婚姻網的相法的婚姻;二是真實的婚姻以外的一種虛擬的、只存在於網上的、精神上的所謂“ 婚姻”。與一般的網戀不同的是,這種精神愛情具有排他性,當事雙方認定這種“愛情”能彌補真實的婚姻所存在的種種不足。

產生因素

1、科技的突飛猛進、網路技術在現實生活和工作中的普及運用以及形形色色各種網站所推出的為網民提供網上結婚的服務。

2、個體家庭婚姻基礎的不牢固性。

精神重婚 精神重婚

3、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比較快,每個人的精神壓力都很大。所以,不少人在壓力之下出現了各種問題,比如脾氣暴躁、精神抑鬱等等。他們所面臨著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而每個人緩解壓力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則通過網路信息的交流的快捷性與保密性,為人們所日漸看好。所以在在網上是較易發生的,因為它的先決條件是網路,是會操作電腦,已婚者網戀使城市中有些家庭有可能出現危機,還有一部分通過緩解壓力的形式而對外界傾訴對象產生一種精神依賴,久而久之,便會在精神方面有了念想,使之成為精神重婚。

危害性

網路的發展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幫助和便利。然而,隨著形形色色的網站的出現以及網上人群的迅猛增加,上網聊天、上網戀愛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更多的網站給網民提供了網上結婚服務,為互不相識的網民提供了一個虛擬的家庭和婚姻。對網站的經營者來說,這是一個好生意。可是,我們不得不看到此種行為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家庭,都產生了或多或少不可忽視的危害。
“精神外遇”比肉體出軌更可怕,現實生活中有很多誘惑,如果男人一不小心未能抵制誘惑而出軌一次,對妻子仍然是恩愛有加,把情與性分開看,他只是滿足了人類對性的需求,而沒有付之以真情,這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同床異夢,心思全在另外一個女人身上,無視妻子的存在,這樣的婚姻就沒有了意義,女人其實更怕後者。“網路婚姻”所造成的家庭危機是實實在在的,他或她可以無視生活中妻子或丈夫的存在,寧可在網上和從來沒有見過面的她或他聊天、生活,也不願與生活中的他或她說一句話,這樣下去,勢必導致家庭解體。

法律建議

我國刑法規定重婚罪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法律上還沒有"精神重婚"的定義,不受法律管制。面對“精神重婚”的法律保護空白,如何才能尋找一個合理的平衡點?在現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一是要加深對新婚姻法有關條文的理解,從立法本義上做出準確解釋,正確適用法律;二是要完善婚姻法的相關條款,如在第四十六條中加上一款:“因其他原因導致精神損害的”,填補這一法律空白。三是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過程中,在財產分配上應靈活操作,適當向無過錯方傾斜,真正做到照顧無過錯方,保護無過錯方。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