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羅德里格斯1940年1月9日出生於哥斯大黎加的聖何塞,是一個天主教信徒。曾在哥斯大黎加大學學習法律和經濟,分別於1962年和1963年獲得經濟學學士和法學學士學位,後前往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學習,1966年完成一篇題為“貨幣政策”的論文,獲得經濟學碩士和博士學位。回國後他步入政壇,先是擔任全國計畫部長,之後出任何塞·華金·特雷霍斯·費爾南德斯總統的經濟顧問,後又被總統任命為哥斯大黎加中央銀行行長。1974年-1987年擔任哥斯大黎加農業開發控投公司董事會主席和執行長。1990年,他當選為全國議會議員並於同年被選為議長。1994年,羅德里格斯作為基督教社會團結黨候選人參加總統競選,敗給了民族解放黨候選人何塞·瑪麗亞·菲格雷斯。1998年羅德里格斯作為基督教社會團結黨候選人再次參加總統競選並戰勝執政的民族解放黨候選人何塞·米格爾·科拉萊斯,當選為哥斯大黎加新一任總統。
總統生涯
1998年5月8日,羅德里格斯宣誓正式就職總統,任期4年,2002年5月卸任。
發展經濟
羅德里格斯執政期間,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舉措。1999年旅遊業外匯收入超過了香蕉、鳳梨和咖啡外匯收入的總和,達到10.36億美元。進入21世紀,旅遊業增長速度進一步加快。
為進一步理順礦產資源開採市場,杜絕腐敗現象,提高採礦業的安全係數和生產效益,同時也為了保護環境,2001年羅德里格斯政府頒布了新的礦業法,廢除了一些苛捐雜稅,放寬了法律限制,加強對礦業生產的管理。新礦業法規定:採礦單位從開始規劃到開採的各個步驟,都必須把環境保護、防止污染等內容納入計畫;對於沒有環保規劃的開採單位,有關部門必須加以治理;手工開採量,必須嚴格限制在日均產量1立方米以下,超過該開採量的作業必須採用機械作業;經核准的手工作業,必須符合礦業法有關安全、環保、投資、采後處理等規定;在緊急情況下,政府有權直接參與私營採礦部門的營救和管理工作。新礦業法還擴大了地方政府對當地礦產資源開採進行監督的許可權,規定了中央和地方礦業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明確了礦產資源開採權的審批和轉讓手續等一些技術性問題。新礦業法進一步推動了哥斯大黎加採礦業的發展,礦產品產量開始上升。同時,羅德里格斯還於2000年在哥斯大黎加中部修建了國內最大的水力發電站安古斯圖拉水力發電站。
受美國經濟持續走低及世界經濟成長減速的影響,哥斯大黎加經濟低迷,GDP增長率在2%一下,2002年,由於世界經濟復甦,加上羅德里格斯實行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舉措,哥斯大黎加經濟得以快速回升。
社會改革
羅德里格斯在2000年令政府進行第八次人口普查,並在同年頒布《工人保護法》對養老金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現收現付制度和私人補充養老金計畫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所有雇員都必須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養老保險金由僱主、雇員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擔,有社會保障局管理。養老金賬戶中的存款在退休、傷殘或死亡以後可以提取。另外,雇員可以自願加入私人的補充養老金計畫,設立個人資本化賬戶,賬戶資金也可以在失業的時候提取。此外,政府為未參加任何社會保險計畫的20%人口提供各種津貼和補助,通過這種方法提高社會保障的覆蓋面。
羅德里格斯還重視教育的發展,他執政後,努力擴大正規教育系統的覆蓋面,修建了一批新學校,使學校數從1995年的5275所增加到2000年的6884所。2000年,羅德里格斯頒布法令,規定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為6%。
對外政策
羅德里格斯在國際舞台上積極維護髮展中國家的利益,主張南南合作,消除強國與弱國之間的經濟不公正;批評已開發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和向開發中國家出售武器的行為;主張“冷戰”結束後,已開發國家應將節省的軍費開支用於社會發展,此外,羅德里格斯還積極領導美洲人權運動。
卸任後
2002年5月,羅德里格斯卸任,將總統職位讓給在總統大選中獲勝的阿韋爾·帕切科·德拉埃斯普列亞,2004年6月7日在厄瓜多基多舉行的美洲國家組織第34屆大會上,羅德里格斯被一致推選為該組織新秘書長,接替前任秘書長哥倫比亞前總統塞薩爾·加維里亞·特魯希略,但在10月羅德里格斯因多次受賄並向阿爾卡特公司索取巨額賄賂而宣布辭職。10月15日由華盛頓回到聖何塞接受法務部門對他的調查。哥斯大黎加法務部門當即在機場逮捕了羅德里格斯。首先被軟禁在家,兩個星期後被捕入獄,等待進一步的調查。基督教社會團結黨宣布開除他的黨籍。2011年4月27日,哥斯大黎加一家法院判決,前總統米格爾·安赫爾·羅德里格斯教唆腐敗罪名成立,獲刑5年監禁。羅德里格斯當天說,他將提起抗訴。抗訴未獲判決期間,羅德里格斯依然“自由”,但不得出境,每月需到司法機構報到。2012年,對羅德里格斯的腐敗指控被撤銷,羅德里格斯也因此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