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風電[601016]

要點一:所屬板塊 基金重倉板塊,新能源板塊,節能環保板塊,低碳經濟板塊,上證380板塊,滬股通板塊,北京板塊,輸配電氣板塊,次新股板塊,風能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風力發電的項目開發、投資管理、建設施工、運營維護、設備製造;相關業務諮詢、技術開發;進出口業務。

要點三:主營業務-風力發電的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 公司的主營業務為風力發電的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自本公司前身中節能風力發電投資有限公司設立至今,主營業務未發生過變化。

要點四:定向增發-募資30億 加碼風力發電項目 2015年3月10日公告, 公司擬每股不低於9.51元非公開發行不超過31,545.7413萬股,募資不超過30億元,用於風力發電開發項目(21億元)、償還銀行貸款(9億元)。此次風力發電開發項目包括烏魯木齊達坂城20萬千瓦風電項目、肅北馬鬃山第二風電場A區20萬千瓦風電項目、張北綠腦包風電場二期10萬千瓦風電場項目、天祝縣松山灘營盤5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

要點五:行業背景-風力發電行業 電力工業是生產和輸送電能的工業,可以分為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四個基本環節。電能不能儲存的特點決定了發電、輸電、配電、供電在瞬間完成,是一個有機聯繫、緊密配合的整體。風力發電行業屬於電力工業鏈的發電環節,其工作原理和流程是將空氣動能首先通過葉輪轉化為機械能,再通過發電機將機械能轉化為電能,發電機組輸出的電能通過升壓變電站升壓後輸送到電網中,電網再將電能送至各用電單位。

要點六:競爭優勢-公司是中國風電行業的先行者和革新者 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國節能是最早介入風電領域的中央企業之一,公司建立了風機運行、資源勘測、風電場建設和生產運維等方面的經驗優勢。公司作為中國節能唯一風電開發運營平台,承繼了中國節能在風電領域多年積累的行業經驗、技術優勢及從事風電行業的優秀管理團隊。由於中國節能前期在國內風電領域的開拓和創新,公司在創立初期就在行業中起到了引領和示範作用,並為公司抓住市場機遇、實現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要點七:競爭優勢-公司擁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建項目裝機容量合計為617.0MW,可預見的籌建項目裝機容量合計達826.0MW。並且在加快風電場開發和建設的同時,還分別在新疆、內蒙、河北、甘肅、黑龍江、吉林、遼寧、寧夏、浙江、福建、海南等我國風力資源優勢地區,開展了大量的風電項目前期踏勘和測風工作。

要點八:競爭優勢-公司具備較強的區域競爭優勢 截至2013年底,公司在河北省、甘肅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併網裝機容量市場份額分別達到7.01%、7.09%及3.95%,排名分別為第4位、第6位及第8位。

要點九:募資投向-新疆烏魯木齊托里20萬千瓦風電場一期4.95萬千瓦工程 本項目建成後,每年上網電量為13,543萬千瓦時,按火力發電標煤消耗量350克每千瓦時計算,每年可節約標煤4.7萬噸,每年可減少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7.72萬噸、減少灰渣1.27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硫617噸、氮氧化物265噸。此外,每年還可節約用水30.1萬立方米,並減少相應的廢水排放和溫排水,具有十分顯著的環境效益。本項目核准總投資為49,916萬元,經營期風電場含稅上網電價為0.51元/kWh,不含稅上網電價為0.436元/kWh。在資本金占總投資60%的情況下,投資回收期為10.17年,項目全部投資內部收益率8.34%,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9.67%。

要點十:募資投向-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風電場49.5MW工程 項目建成後,按火力發電標煤消耗量350克每千瓦時,每年可節約標煤4.77萬噸,每年可減排SO2約2,071.3噸、煙塵約172噸、CO2約15萬噸、氮氧化物約266噸,環境效益顯著。本項目總投資為54,146萬元,經營期風電場含稅上網電價為0.51元/kWh,不含稅上網電價為0.436元/kWh。在資本金占總投資60%的情況下,本項目投資回收期9.18年,項目全部投資內部收益率10.02%,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12.83%。

要點十一:股利分配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現金分紅為優先方式。公司當年度實現盈利,在依法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後有可分配利潤的,則公司應當進行現金分紅;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5%。在滿足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前提下,董事會可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狀況,提出實施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要點十二:自願鎖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節能承諾:“自發行人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本公司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在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公司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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