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曝光
章曙彤在紐約聖約翰大學工作了30多年時間,2010年,學校在一次常規查賬中發現,章曙彤對一些學校資金的去向無法作出合理解釋。章曙彤隨後受到調查,並丟掉了副校長和院長寶座。最後,章曙彤被控200多項盜竊罪,她至少貪污和挪用了100萬美元的大學資金,供她個人揮霍。鋃鐺入獄的章曙彤保釋金一度高達150萬美元,隨著她貪污挪用學校公款一案案發,她要挾獲得獎學金的學生為其充當免費“僕人”的醜聞也隨之曝光。
案情回顧
據外媒10月17日報導,中國廣東籍女大學生甘佩怡(音譯)2004年獲得了美國紐約聖約翰大學的獎學金,前往這所著名學府攻讀碩士學位。根據聖約翰大學的獎學金計畫,獲得該校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每周需要為學校提供20小時的“義務服務”。可令甘佩怡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她被安排的“義務勞動”竟是為該校華裔副校長兼亞洲研究中心女院長章曙彤當“家庭女僕”,章曙彤對甘佩怡稱,如果她不服從這一安排,將會被剝奪獎學金。甘佩怡為了完成學業,被迫當了4年的“家庭女僕”。
脅迫學生事件
中國留學生被迫當“免費女僕”
現年31歲的廣東女性甘佩怡從中國一所大學的英語和旅遊專業畢業後,2004年設法申請到了紐約聖約翰大學亞洲研究中心的獎學金,開始攻讀碩士學位。根據聖約翰大學的獎學金計畫,獲得該校獎學金的留學生通常需要每周為學校提供20小時的“義務服務或勞動”,包括到學校圖書館充當義工、在學校辦公室做些文書工作等。可甘佩怡被安排的“義務勞動”竟是為該校現年57歲的華裔副校長兼亞洲研究中心女院長章曙彤充當“家庭女僕”。
從2004年夏天開始,甘佩怡就來到章曙彤位於紐約皇后區的豪宅中當起了“家庭女僕”,她每周要工作7天。讓甘佩怡意想不到的是,章曙彤對她任意使喚,她必須做章曙彤吩咐下來的任何家務活,包括打掃房間、傾倒垃圾,洗熨衣服,烹飪做飯,甚至到超市採購食品等。就連章曙彤及其兒子斯蒂文的內衣褲,也都要甘佩怡親自手洗。
甘佩怡稱,章曙彤的兒子斯蒂文還經常出言辱罵她,嫌她煮的飯菜不好吃。甘佩怡還是一個隨叫隨到的“家庭司機”,有時凌晨3點鐘她就會從睡夢中被章曙彤叫醒,被要求開車送斯蒂文去機場。
不遵從就會失去獎學金
甘佩怡稱,她曾想換一份“義務勞動”工作,可章曙彤得知她的想法後,竟然威脅稱,如果她不當“女僕”的話,就會被剝奪領取大學獎學金的資格。
甘佩怡在提交美國法庭的錄像帶中回憶說:“如果我不按她的要求完成這些家務活,她就會終止我的聖約翰大學獎學金。”所以在4年時間中,由於害怕獎學金被取消,甘佩怡對“女僕”工作始終不敢提出任何異議。
為了讓甘佩怡安心當“女僕”,章曙彤還向甘佩怡的美國大學男友提供了一份獎學金,這名男友的“義務勞動”則是到亞洲研究中心的領導辦公室從事一些文書工作。直到甘佩怡在聖約翰大學順利獲得了碩士學位後,她的“女僕”生涯才得以終結。
貪污事件
據悉,章曙彤還讓甘佩怡幫她編造一些虛假的財務報表,好讓她從聖約翰大學撈取更多非法收入。章曙彤在紐約聖約翰大學工作了30多年時間,直到2010年,她盜用和貪污學校資產的事情才露出馬腳。
學校在一次常規查賬中發現,章曙彤對一些學校資金的去向無法作出合理解釋。章曙彤隨後受到調查,丟掉了副校長和院長寶座。最後,章曙彤被控200多項盜竊罪,她至少貪污和挪用了100萬美元的大學資金。
章曙彤還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給她兒子發放了近2萬美元“獎金”,用於支付她兒子的法學院學費。隨著她貪污挪用學校公款一案案發,她要挾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充當免費“僕人”的醜聞也隨之曝光。
落入法網
法庭開始審理此案
2012年10月11日上午,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刑事法庭對章曙彤至少盜用揮霍學校100萬美元“公款”和迫使學生當“僕人”一案進行了審理。由於甘佩怡已於今年9月21日返回中國廣州,所以她通過預先錄好的錄像證詞在法庭上做證。
除甘佩怡外,還有另外7名來自中國和阿拉伯國家的學生將被法庭傳喚做證,他們都曾被章曙彤當“奴隸”使喚。一名接任甘佩怡充當“女僕”的留學生周靜稱,除了為章曙彤做所有家務外,她還要幫助照顧寵物狗,同時也經常遭到章曙彤兒子斯蒂文的辱罵。另外幾名學生證人則稱他們成了章曙彤的“專職司機”。一些學生稱,他們從未將這些經歷告訴父母,因為覺得是恥辱。
章曙彤的辯護律師史蒂芬·馬勒稱,她之所以“挪用”學校資金,是因為作為聖約翰大學負責國際關係的副校長,款待客人花費甚多,可學校沒有為她提供足夠資金。
當地聯邦檢察官阮蘭對陪審團說:“她盜取學校資金用於揮霍,這些錢本該花在學生身上,她背叛了她自己的學生。”
取保候審
涉嫌以獎學金賄賂學生為其做私人事務的紐約聖約翰大學前亞洲學院院長章曙彤5日在聯邦紐約東區法院獲得保釋,法官勒令她不得接近涉案的學生,並在取消其150萬保釋金後重新確定保釋條件,即在保釋期間不準飲酒,且不得在家中儲存烈酒,而且必須每天向法院呈交血液檢測結果。
據《紐約每日新聞》報導,現年59歲的章曙彤的代表律師一度表示要求對章曙彤進行酒精治療,但聯邦執法人員認為如任由章酗酒,將增加其潛逃台灣的危險,而台灣與美國目前尚無引渡條例。
根據法庭的要求,章曙彤在保釋期間不得飲酒,同時不得在其家中儲藏烈酒,並且需每天向法院提交血液檢測報告。
章曙彤的律師對法庭要求表示將嚴格執行,他也將聘請偵探以確保章曙彤位於皇后區牙買加的家中不會藏有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