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8年10月18日,章寧泉和工作人員在法務部老樓里被抓獲歸案。2010年2月23日,章寧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章寧泉是浙江省人,高中文化程度,在法務部原辦公樓內租用辦公室後,章寧泉以“法務部下設機構的局長”自居,以在地方設立辦事處等為名,騙取1500餘萬元。2004年,章寧泉租用了朝陽區霞光里11號法務部原辦公樓內的辦公室,以固定工資和高額年終分紅為誘餌,謊稱其事務所要在浙江省仙居縣成立通訊員培訓中心和社會調查員培訓基地,騙取吳先生和周先生投資款118萬元及一輛價值30萬元的汽車,案發前他返還95萬餘元。
2006年至2008年,章寧泉虛構“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為法務部下屬機構,自己為該局局長,謊稱該局經法務部批准在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以收取設立費用、管理費用等名義,騙取40餘人或單位總計660餘萬元,案發前返還事主280萬餘元。其間,章寧泉還謊稱設立分支機構的資金未到位,以借款為名騙取浙江一家公司400萬元。對於以上事實,檢方認為應以詐欺罪追究章寧泉的刑事責任。
此外,章寧泉還涉嫌契約詐欺罪。檢方指控,2005年至2006年,章寧泉謊稱法務部要規範全國調查行業車輛及為中國社會調查員定製專用皮鞋等,分別與浙江三家公司簽訂協定,騙取“某國內自主熱銷品牌輕型越野車”41輛、皮鞋1460雙、銅牌、證書外殼等1萬套,折合人民幣總計360萬餘元。2008年10月,章寧泉被查獲歸案。
設局
如今已年近半百的章寧泉系浙江人,雖然只有高中文化,卻因為租用了一棟法務部原來的辦公樓就搖身變成了“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的“局長”。這個自稱是法務部分支機構的天平調查局可謂“五臟俱全”,不僅有局長,還設有政委、黨組書記、副局長、處長、辦公室主任等職位,像和“局長”同是浙江臨海人的蔣定國被任職為副局長,他們所有職員身著和警察制服非常類似的服裝,“局裡”還存有大量偽造的身份證、新聞出版總署記者證、特別通行證、司法標誌等。
北京市朝陽區霞光路11號法務部老樓,就是“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的辦公地址。這個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被租用下來,是該局“局長”章寧泉堅稱“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是法務部下設機構的最有力證明。
在這個看起來與國家機關別無二致的單位里,設有局長、政委、黨組書記、副局長、處長、辦公室主任等職位,內設部門、行文格式、組織管理、工資制度與國家機關完全一樣,全體員工統一穿著與警服類似的制服,臂章印有“調查”字樣。章寧泉安坐在“局長室”,統籌安排在全國7個省市設立分支機構、招收調查員。
有時候“局長”章寧泉也去地方走動。和“章局長”打過交道的人從章寧泉的口裡得知,“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隸屬於法務部,是為規範全國調查員設定的專門機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調查員培訓。而章寧泉曾任法
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員事務所是該“局”的下設機構。除此之外,該“局”還有“北京天平偵護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天平警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屬單位。
這樣一個看似正式的國家機關,在曾和“章局長”合作的人看來,“不會有問題”。
2004年,章寧泉稱將在浙江省仙居縣成立通訊員培訓中心和社會調查員培訓基地,收取投資款。聞到“商機”的生意人吳某、周某先後投資148萬元。
2006年,章寧泉和蔣定國放出訊息,“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經法務部批准要在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為了在這樣一個國家機關里謀職獲利,鄒某等10餘名事主或單位交納了分支機構、辦事處設立費用,管理費用,配發調查專用車輛費用等520餘萬元。
其他信息
我國某知名自主汽車品牌還曾找到“章局長”,希望他幫忙為其企業生產的汽車做品牌推廣。章寧泉收取了吳某400萬元“代言費”後,稱法務部要規範全國調查行業車輛,並“批准”其公司生產的輕型越野車為“全國調查行業統一用車”。簽訂委託銷售車輛協定後,“章局長”沒付款就開走了41輛“特定”調查車,折合人民幣240餘萬元。
從2006年到2008年,“章局長”還在地方招收調查員,宣稱只要交納3萬元到5.8萬元不等的培訓費,就可以進行調查員培訓,培訓結束後頒發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資格證書,調查員將享受公務員待遇。面對這樣不可多得的機遇,楊某等30多人共交款140餘萬元。
“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和下屬公司的生意在“章局長”統籌下風生水起。直到2008年10月的一通匿名舉報電話,“章局長”和他的員工們在其“國家機關”辦公大樓里被抓。而此時,1600餘萬元已經收進了“章局長”的腰包。
斂財
警方調查表明,章寧泉主要有三種斂財之法。
主營業務是和其他調查公司一樣,也是婚外情調查、追債調查,但不敢在北京乾。
其次是開設分支機構。據該局工作人員毛娜稱,每個機構要掛靠在這個局下面要花48萬元。警方查證僅浙江一地就有調查分公司20多家。章寧泉在《未來發展綱要》上規劃,2009年底完成120家分支機構,2010年發展到300家分支機構。
第三是著國字頭培訓學員。利用自封的國字頭身份,面向全國招生,培訓專職商賬追收師。《未來發展綱要》上稱,2009年要發展調查員1000名。2010年發展調查人員4000人。
通過上述三種手段,章寧泉收入頗豐,他對自己的手下卻非常吝嗇。20多名員工,已經有好幾個月沒拿到工資了。
揭幕
2007年初,一段葬禮視頻在網上廣為流傳,一位“局長”情婦被作為烈士豪華下葬,墓地之奢華,送葬隊伍之齊整,令眾人咂舌。
在網上的這段視頻中,一位被稱為局長的中年男子悲戚滿面,一群身著制服的人正在安葬一名年輕女子。“奢華”的墓地約占地兩畝,用料全部為大理石,墓地上方還修建了一座亭子,取名“知愛亭”。亭子下豎立了兩塊墓碑,一塊寫著“愛妻吳某”,另一塊赫然刻著“烈士”二字,骨灰盒上面蓋著一面鮮紅的黨旗……
這位以烈士身份被豪華安葬的女子吳某,曾任“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人事處處長。立碑“愛妻吳某”的男子,就是該局局長章寧泉。2007年正月,吳某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喪生,悲痛欲絕的章寧泉在老家浙江省臨海縣匯溪鎮一個山頭上,為吳某修建了一座超豪華墳墓。同年清明節,章寧泉率其所有下屬身著統一制服,為“愛妻”搞了個聲勢浩大的出殯儀式。
這段豪華葬禮的視頻在網上瘋傳,細心的網友從中發現了貓兒膩:視頻中身著制服的“警察”穿的“警服”不對勁兒,臂章上的字樣不是“警察”,而是“調查”。
緊接著,又有網友發帖:這個“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是專業騙子機構,以“調查”名義騙取錢財,而那名被封為“烈士”的“局長之妻”其實是他的情婦!
一場“局長”葬情婦的高調葬禮,竟然牽出一場驚人騙局。2008年10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匿名舉報電話,稱“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局長章寧泉涉嫌招搖撞騙,這樣的一個國家機關實際上是子虛烏有。由此,一場驚人騙局被揭開。
落馬
2008年10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匿名舉報電話後,立即派幹警前往“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調查。
幹警們剛進辦公室,立即被眼前的景象“雷”倒了——所有職員全部穿著與警察制服十分類似的服裝,肩章、臂章、胸徽、警號、領花等一應俱全,僅是印有“警察”二字的臂章換成了“調查”二字。
隨後,幹警在該“局”庫房內發現了大量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調查”等字樣的“警服”。“章局長”等人的車身上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調查”字樣,而且配有警燈、警報器。
2008年10月18日,章寧泉和工作人員在法務部老樓里被抓獲歸案。同年11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欺罪批准逮捕了章寧泉。
章寧泉涉嫌詐欺案送交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後,其間因案情重大、複雜,曾3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並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將該案提起公訴後,2010年2月23日,章寧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檢察機關指控,章寧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應當以詐欺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章寧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契約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應當以契約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判
2011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山寨局長”詐欺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章寧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8年6月,章寧泉謊稱天平調查事務所、“警法專刊”“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是法務部下屬機構,並對外自稱“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局長,騙取浙江、江蘇等地公司、個人財物總計近1300萬元。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章寧泉先後以“中國北京天平偵護護衛總隊”和天平調查事務所的名義,與兩家公司簽訂協定,騙取財物總計近34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章寧泉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欺罪;章寧泉在簽訂、履行契約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又已構成契約詐欺罪。據此,法院對其數罪併罰並作出上述判決。
反思
“最牛山寨局長”落馬,千萬元騙局被揭穿,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章寧泉何以行騙4年之久?
經辦此案的檢察官葛燕認為,章寧泉的詐欺手段並沒有“創新”,但他將原有的各種詐欺方式用到極致。
葛燕分析,章寧泉首先租用法務部原辦公樓“辦公”,在客觀上給人一種誤解,造成“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就是法務部下屬機構的假象。
章寧泉利用了被害人難就業和急於找到一份穩定工作的心理,打著法務部下設機構的名義在各地招收調查員,儘管“培訓費”高,但考慮到“進入國家機關工作”,許多被害人還是毫不猶豫地拿出高額“培訓費”,希望能買來一份穩定“公差”。章寧泉正是看到這個問題,才利用虛設的山寨“局機關”,打著國家機關的旗號,以能夠解決公務員編制或事業編制進行詐欺,並屢屢得手。
再次,章寧泉抓住被害人想“一舉高中”、享受“特權”的心理,利用辦事處主管、特權車牌、通行證件的形式詐欺。為讓更多百姓陷入其精心設計的騙局,他將自己“局”里的車輛全噴上藍白漆,側面寫上“調查”字樣,車前放上“特許通行”牌照。他還對人承諾,只要一次性交48萬元的“掛靠費”,便可當省級辦事處“一把手”,給配帶有“調查”字樣的專用車輛及服裝等。
此外,章寧泉還利用了部分企業家想通過獲批“政府指定專用”的形式提升品牌的心理。他打著法務部授權指定“全國調查員專用車輛”的旗號,騙取浙江某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汽車;利用指定“中國護衛隊專用皮鞋”的名義,騙取浙江某鞋業有限公司皮鞋。“正是因為抓住了這些被害人的弱點和需求,章寧泉的騙局才能屢屢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