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心理學培訓師概念
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是從事積極心理學教學,達到中國心理學會心理學普及工作委員會所制定的教育(Education)、考試(Examination)、從業經驗(Experience)和 職業道德(Ethics)標準(以下簡稱為“4E”標準),並取得專業資格認證的專業人士。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工作的最終目標是, 幫助個體建立正向的情緒,發揮出自己的長處與美德; 在生活的環境中,達到工作與個人的滿足,能夠活出愉悅的、美好和有意義的三種生活,活出完整的生命。考試介紹
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每年舉辦兩次,按照中國心理學會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培訓鑑定工作的統一要求,已經或準備從事積極心理學職業的人員,經過專門的職業培訓,達到申報條件,均可參加。考試申報條件和等級
中國心理學會心理學普及工作委員會在中國實施二級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認證制度,即積極心理學認證助理培訓師、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積極心理學認證助理培訓師申報條件:
(1)具有連續從事心理學工作1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具備以上任意條件之一,並參加積極心理學認證助理培訓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取得結業證書者均可申報。
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申報條件:
(1)取得積極心理學認證助理培訓師專業資格證書後,經積極心理認證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 ,並取得結業證書。
(2)積極心理學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並參加積極心理學認證培訓師不少於60學時的正規培訓。
具備以上任意條件之一,均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