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2011年6月20日,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問題的建議》,提出了積分落戶制。
2012年4月,深圳取消外來工招調工政策,統一通過積分入戶。
至2014年,廣東和上海等地都已實行積分落戶政策,也都取得了不錯的社會反響。據報導,廣東的積分落戶政策施行一年多以來,已有10萬多外來人員落戶。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我國將城市按人口分為4個級別,執行不同的落戶標準。其中,建制鎮、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穩定住所,不分租賃還是購買,都全面放開落戶條件。中等城市、大城市中,關於繳納社保年限的要求,《意見》指出,一些城市可對社保繳費年限提出要求,但最高要求不得超過五年。此外,針對500萬人的特大城市,《意見》提出,要嚴控人口規模,建立透明、完善的積分落戶制度。
2015年02月07日,積分落戶北京,探路戶籍制度改革。
2017年10月1日,武漢“積分入戶”政策正式出台。
2018年7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發改委負責人表示,北京首批獲積分落戶者年內辦落戶手續。
政策規定
北京率先提出的“積分落戶制”以科技貢獻、專業技能、在京時間等指標為考核項,計算非京籍人才的“積分”,積分達標即可落戶北京。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指出,對於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見》另有規定,將改進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落戶通道。《意見》要求,相關城市需要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定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達到規定分值的流動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據介紹,積分標準將以就業、住所、參加社保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分值需城市根據自身發展情況自行確定。黃明透露,津滬粵等城市已開始實施積分制。北京等地也會及時出台本地的積分落戶制度。
社會評論
“積分落戶制”確有進步之處,比如對於人才的認定,就不再僅僅局限於高端人才。另外,“海歸”與“高級藍領”、“高級護工”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是不是人才,“積分”上一決高下,而不是主觀地認為“海歸就是好,就是好”。
對人才的認定更加務實,評價人才的體系也更加客觀、科學,這是“積分落戶制”的亮點所在,這對於保障公平是有積極意義的。
從戶籍改革的角度來看,這項舉措能給外地人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相對於一些地方的“戶籍堡壘”來說,用公平競爭的方式來打破這個堡壘,也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截止2014年7月,北京、廣東和上海等城市雖然都實施了“積分落戶”,但如何計算分數,各地政策又有很大不同,這實際上直接決定著戶籍改革的成敗。 “積分落戶”當然非治本之策,但相對於北京遲滯的戶籍改革而言,仍有其現實價值。無論是為了吸引到更貼近市場需求的人才,還是解決現有的外來人口問題,北京的戶籍改革都應該“逐步開閘、階梯放水”。
2019年1月14日,從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獲悉,2018年北京市老樓加裝電梯、公租房分配等31件重要民生實事全部落實。首批6019人實現積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