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俸廳

機構名。清代吏部所屬機構之一。其職官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均以吏部稽勛清吏司官員兼任。其職掌為稽察滿、漢文職京官之俸祿。凡官員接任、去任、罰俸、降俸、停俸、開復者,皆注錄於冊。春、秋支俸,先由各衙門及各旗造滿、漢文冊送吏部,與稽俸廳底冊核對後,咨達戶部關支。每年十一月,將上年實支銀米細數核對,繕具黃冊,循例題銷。清代官員支俸,每年分春秋兩次,春季於二月,秋季則於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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