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程明道,十五歲,受學於周敦頤,概然有求道之志;二十四歲,隨父親程珦到鳳州;二十五歲,赴京師應舉,在諸儒中享有盛譽,與呂希哲、張載等人講論於相國寺;二十六歲,三月,中進士;二十七歲,調鄠縣主簿,並作《定性書;三十三歲,移澤州晉城令;三十五歲,作《晉城縣令題名記;三十六歲,改著作佐郎;三十八歲,王安石執政,以之為條例司屬官。八月,以呂公著薦,授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作《論王霸札子》、《論十事札子》等著名奏疏;三十九歲,上書論新法之害。改京西路提刑,又改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四十歲,仍任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四十一歲,以親老求監局,罷歸洛陽講學;四十七歲,赴蒲城祈雨,作《陪陸子履游白石、萬固》與《下白石嶺、先寄孔周翰郎中》兩詩。是年冬,差知扶溝縣。;四十八歲,著《識仁篇》;四十九歲,改官奉議郎;五十三歲,為監汝州酒稅。夫人彭氏卒;五十四歲,疾卒。十月,其弟伊川將明道葬於伊川先塋,文彥博題其墓曰:“明道先生”。
代表詩作
年來無事不從容,睡覺東窗日已紅。
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雲變態中。
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