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並發執行

程式並發執行,就是系統中的各個部分不再以單純的串列方式工作,在同一時刻系統中不是只有一個活動,而是存在許多並行活動。從程式的活動方面看,則可能有若干個作業程式同時或者相互穿插在系統中並發執行。這時,計算機不再是簡單的順序執行一道程式。也就是說,一道程式的前一操作結束後,系統不一定立即執行其後續的操作,而可能轉而執行其他程式的某一操作。

在大多數計算問題中,僅要求操作在時間上是部分有序的。有些操作必須在其他操作之後執行,另外有些操作卻可以並行地執行。如圖3.2所示,其先後次序是:I1先於P1和I2;P1先於O1、P2和I3;O1先於O2,P3……部分有序使某些操作的並行執行成為可能,如I2和P1,I3,P2與O1等操作的執行可以在時間上互相重疊。
通常,程式的制約方式有如下兩種。
(1)間接制約方式。
(2)直接制約方式。
無論是作業系統自身的程式還是用戶程式,通常總是存在一些相對獨立、但又能並發執行的程式段。
為了合理利用系統資源,更好地發揮各種資源的效益,使各種物理設備之間的時間性限制條件減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統的效率,因而引出了多道程序方法。其實質是減少程式的順序性,提高系統的並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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