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策

原名秦兆陽,湖北黃岡人。中共黨員。大專畢業,1938年在陝甘寧邊區參加革命工作,曾任陝北公學分校及延安魯藝學員,華北聯大文藝學院美術教師,冀中區第十分區黎明社社長,冀中軍區前線報社副社長,《人民文學》小說組長、副主編,《華北文藝》編輯。

基本信息

原名秦兆陽湖北黃岡人。中共黨員。大專畢業。1938年在陝甘寧邊區參加革命工作,曾任陝北公學分校及延安魯藝學員,華北聯大文藝學院美術教師,冀中區第十分區黎明社社長,冀中軍區前線報社副社長,《人民文學》小說組長、副主編,《華北文藝》編輯,1949年後歷任《文藝報》執行編委,廣西文聯專職創作員,《人民文學》副主編,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社長、《當代》主編。中國作家協會第三、四屆理事及第四屆主席團委員。1946年開始發表作品。1952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長篇小說《大地》、《在田野上,前進!》,短篇小說集《平原上》、《幸福》、《農村散記》、《小燕子萬里飛行記》,論文集《文學探路集》、《論概念化公式化》等。
2.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
1968年6月出生於江蘇如皋;1986年6月畢業於江蘇省如皋師範學校;從教兩年後考入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1992年畢業,獲學士學位;1995年取得律師資格;1999年6月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法律系,獲碩士學位;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以訪問學者身份赴美國威廉瑪麗學院馬歇爾—威斯法學院(Marshall-Wythe Law School College of William & Mary)研修美國刑事訴訟法和證據法。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中國政法大學在讀博士。
主研方向:
研究方向:司法學,刑事訴訟法,證據法。
代表性成果:
1.《法律價值的衝突與選擇》,載《法律科學》,1998年第3期。
2.《法官角色衝突的社會學分析》,載《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2期。
3.《法學與法制現代化:世紀之交的時代課題》,載《法律科學》,1999年第2期
4.《民國時期司法獨立的矛盾分析》,載《南京社會科學》,1999年第5期。
5.《司法客觀性的理論發展與認識論思考》,載《法制現代化研究》(第5卷),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6.《法律推理與司法獨立》,載《法制日報》,2000年11月26日(法學版)。
7.《法治秩序的生成機理》,載《法制現代化研究》(第7卷),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
8.《妥協與秩序:兩種社會秩序間的比較》,載劉瀚、公丕祥主編:《21世紀的亞洲與法律發展》,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9.《世界歷史與法治文明的傳播》,載《山東社會科學》,2001年第2期。
10.《司法推理的基本矛盾分析》,載《政治與法律》,2001年第2期。
11.《司法客觀性的理論構建》,載《比較法研究》,2001年第3期。
12.《誰來證明無辜者的清白》,載《經濟與法》,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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