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權力
統一戰爭結束以後,秦王贏政立即著手進行集中權力的活動。他兼收採納傳說中三皇、五帝的尊號,宣布自己為這個封建統一國家的第一個皇帝,稱始皇帝,後世子孫世代相承,相繼而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他規定皇帝自稱“朕”,並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儀和文書制度。這些措施,都是為了顯示封建統一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無上權威,表示秦的統治將萬世一系,長治久安。
周代以來封國建藩的制度,與專制皇權和統一國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須加以改變。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1 年),丞相王綰請求封皇子為燕、齊、楚王,得到群臣的贊同。廷尉李斯力排眾議,主張廢除分封,全面地推行郡縣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議,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餘郡。這些郡完全聽命於中央和皇帝,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中央集權的制度,從此就確立了。
改革官制
中央
秦始皇把戰國時期的官制加以調整和擴充,建成一套適應封建統一國家需要的新的行政機構。在這個機構中,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掌管政事;太尉掌管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職,掌管圖籍秘書,監察百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別掌管具體政務的諸卿,其中有掌管宮殿掖門戶的郎中令,掌管宮門衛屯兵的衛尉,掌管京畿警衛的中尉,掌管刑辟的廷尉,掌管谷貨的治粟內史,掌管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製造以供應皇室的少府,掌管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管國內民族事務和外事的典客,掌管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管皇室屬籍的宗正,掌管輿馬的太僕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與諸卿議論政務,由皇帝裁決。
地方
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設守、尉、監(監御史)。郡監直屬中央的御史大夫。郡守的副職是郡尉而非郡監。縣按大小設令或長,統領有丞、尉及其他屬員。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和調動。縣下有鄉,鄉設三老掌管教化,嗇夫掌管賦稅訴訟,游徼掌管治安。鄉下有里,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里有里典,後稱里正、里魁,以鄉人強有力者擔任。此外還有司掌治安、禁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有長。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戶籍相伍
戰國後期,秦國建立了以“告奸”為目的的“戶籍相伍”制度,以圖加強統治。秦始皇十六年(公元前 231 年)“初令男子書年”,三十一年(公元前 216 年)“使黔首自實田”。這樣,農民的戶籍中增加了年紀和土地占有狀況,不但便於封建國家的政治統治,而且也便於徵發祖賦兵徭。戶籍制度從此成為地主階級及其國家把農民牢牢地固著在土地上,進行統治和剝削的依據,成為封建國家“庶事之所自出”的一項重要制度。
法律
在湖北雲夢發現的秦簡,使我們知道了自秦孝公至秦王贏政時期陸續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內容。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以秦律為基礎,參照六國律,制定了通行全境的法律。秦律經過漢朝的損益,成為唐以前歷代法律的藍本。
軍隊
統治一個大國,還需要強大的軍隊。秦軍駐守全國,南北邊塞是屯兵的重點。秦制以銅虎符發兵,這是保證兵權掌握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在秦始皇陵側發現的兵馬俑坑,有武士俑數千件,還有戰車戰騎。兵馬俑所反映的軍陣規模之大,軍容之盛,是秦軍強大的表征。
思想基礎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這一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機構和制度,而且還採用了戰國時期陰陽家的終始五德說,來辯護秦朝的法統。終始五德說認為,各個相互繼承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這五德的順序進行統治,周而復始。秦得水德,水色黑,所以秦的禮服旌旗等都用黑色;與水德相應的數是六,所以符傳長度、法冠高度各為六寸,車軌寬六尺;水德主刑殺,所以政治統治力求嚴酷,無“仁恩和義”,與水德相應,曆法以亥月即十月為歲首,等等。秦始皇還確定了一套與皇帝地位相適應的複雜的祭典以及封禪大典,不許臣民僭越。秦始皇在鹹陽附近仿照關東諸國宮殿式樣建設了許多宮殿,並修造富麗宏偉的阿房宮。在他看來,這些宮殿建築不但是天下一統的象徵,而且“端門四達,以制紫宮”,儼然是人間上帝的居處。他還在驪山預先建造陵寢,“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這些措施除為了滿足奢欲以外,還和他採用皇帝的名號一樣,是要表示他在人間的權力無所不包,與上帝在天上的權力相當,從而向臣民灌輸皇權神秘的觀念。神秘的皇權觀念,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思想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