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業績
該同志在DNA技術領域學術造詣較深,得到省內及國內知名專家的一致好評,在國內學術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業績突出,被譽為“陽江DNA檢驗技術第一人”。近年來,他在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和日常公安工作中直接參與了3600餘宗案件的DNA檢驗鑑定,並為1500餘宗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重要證據,指明了偵查方向,為案件的審結和訴訟提供了依據,利用DNA資料庫認定犯罪嫌疑人800餘人,共檢驗毒品案件1000餘宗,認定販賣毒品和吸毒人員1600餘人,為我市治安狀況的改善、淨化社會環境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後榮獲個人嘉獎1次、榮立個人三等功4次,被評為廣東省DNA數據建設先進個人、廣東省優秀人民警察2次、第二屆“陽江十佳衛士”。他以科技強警踐行著自己的諾言,用科技手段打擊犯罪,為偵查破案服務,忠誠履行著人民警察的神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