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生產聯合體是技術市場的一種組織形式,它使科研單位與生產單位“聯姻”,使科研單位與生產單位建立雙邊的長、短期協作關係,以加速技術成果這種知識形態商品的生產和物化過程。
亦稱科學生產聯合公司。一般指科研機構和生產單位相結合,實行企業化經營的一種組織形式。以大型科研機構為中心而組成,包括科研、設計、工藝機構、實驗室、實驗工廠、調試與安裝部門及批量生產工廠等。以共同的目標而聯合在一起,承擔科學探索、新技術開發、生產套用等任務,對促進科技和經濟發展有顯著效果。能大大縮短從科研到生產套用的周期,儘快實現科研成果的價值,有利於研究和運用新技術,並從組織上消除科研與生產單位相脫節現象,提高科技人員進行創造性勞動的積極性。並可為工業部門提供信息,引進專利,進行技術預測與市場預測,培養科技人員等。它是伴隨現代科技發展而出現的智力與技術密集型產業,多分布在智力技術集中、協作條件好或信息方便的地區。如中國的深圳科技工業園。
優點
科研生產聯合體具有許多優點,主要表現:
一是使科研直接面向生產,能有的放矢地確定課題,把技術的先進性、經濟的合理性和實施的可行性結合起來。
二是可以更好地統籌研究、發展、生產和銷售,把產品的研究與開發過程的各個階段連線起來,使各個環節緊密銜接起來,消除了研究與套用的脫節。
三是使科研與生產結合一體,使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換代有了可靠的技術保證,科研單位可以提通過各種方式、各種途徑向生產企業輸出技術和知識,提高了科研生產工作效率。
形式
科研生產聯合體集科研、生產、經營為一體,有多種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技術經濟實體型聯合體,在該種聯合體中科研單位提供技術、設備、儀器,派出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協助技術攻關;生產單位提供廠房、資金、設備、勞動力,進行產品的生產。雙方共擔風險,利益均沾。
技術契約型聯合體,這是一種類在該種聯合體中,科研單位與生產單位通過簽訂技術契約聯繫在一起,技術契約可以是單項的,也可以的多項的;可以是長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
項目合作型聯合體,它以科研單位為主體,其周圍有一批生產企業,專門生產、製造科研單位研製的某項新產品。科研單位利用其技術優勢與生產企業合作開發新產品。
工程承包型聯合體,它以工程設計單位為主體,聯合有關研究、製造、施工單位,承包工程設計、建造、設備安裝,以加速工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