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教育部關於發布2011年度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結果的通知

廈門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山西中北國家大學科技園2家國家大學科技園整改期順延一年,到2012年10月底前,仍不能達到國家大學科技園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或未提交驗收申請報告,將中止國家大學科技園的資格。 希望各地方科技、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大學科技園的指導和支持,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 各國家大學科技園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和規範管理,將大學科技園建設成為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和推進產學研結合的重要平台和基地。

簡介

國科發高[2012]118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教育廳(委、局),各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單位:

詳情

根據《國家大學科技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國科發高[2010]628號)和《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指導意見》(國科辦高[2010]69號)的要求,科技部、教育部對86家國家大學科技園進行了績效評價。經第一階段基礎條件覆核和第二階段發展績效評價,現將評價結果通報如下。
86家國家大學科技園中,83家滿足國家大學科技園的各項認定條件並通過評價,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等17家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結果為A類(優秀);上海財經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等47家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結果為B類(良好);北師大—北中醫國家大學科技園等19家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結果為C類(合格);南開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結果為D類(不合格,摘牌)。廈門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山西中北國家大學科技園2家國家大學科技園整改期順延一年,到2012年10月底前,仍不能達到國家大學科技園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或未提交驗收申請報告,將中止國家大學科技園的資格。
希望各地方科技、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大學科技園的指導和支持,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各國家大學科技園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和規範管理,將大學科技園建設成為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和推進產學研結合的重要平台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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