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主要職責
1. 科技人才信息系統管理崗位(1名)主要職責:承擔科技人才專家資料庫、創新人才推進計畫管理信息系統等的建設、日常管理運行和維護等;承擔科技人才統計及人才信息服務等工作。
2. 科技人才政策研究崗位(1名)
主要職責:承擔國內外科技創新人才發展狀況的調研;參與國家科技創新人才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訂工作;承擔有關人才和人事工作的理論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3. 科技人事管理與服務崗位(1名)
主要職責:承擔科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相關培訓(含網路培訓)方案策劃、組織實施,相關考錄與服務,相關政策調研、課題研究、報告撰寫,相關管理辦法擬定與解讀以及支撐科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的其他臨時性任務;承擔科技管理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與實施;科技類社會團體的管理與服務等。
4. 主管會計(1名)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與精神,按照事業
單位會計制度核算,負責組織編制科技人才中心預算,對決算進行分析評估,提出資金合理使用建議報告,負責日常資金流轉的監管與核算,日常資金往來賬目登記與報銷,指導業務人員合理使用資金,對盤活存量資金,爭取增量資金提出合理建議。
5. 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1名)
主要職責:協助辦公室主任進行綜合事務的執行;協助辦公室主任完成公文撰寫,固定資產管理,檔案流轉等;協助召集辦公會議,做好會議紀要、備忘錄和其他檔案整理;完成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的督辦、協調及落實任務。
6. 科技人才宣傳崗位(1名)
主要職責:承擔創新人才推進計畫相關政策、案例、團隊和人物宣傳方案策劃、稿件徵集、組織實施;承擔科技部人才中心網站宣傳載體日常更新、維護,政務信息稿件來源收集與定期報送、撰寫與編輯中心簡報;承擔與宣傳工作相關課題研究;負責策劃、提出與科技人才工作相關大型活動方案、組織方案論證,承擔方案實施等。中心主辦雜誌欄目組稿、編輯、審校、編排版面、初審清樣、發行交流、收集反饋信息等工作。
應聘以上崗位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工作主動,身體健康;(2)熟悉科技計畫管理和人才管理等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政策法規;
(3)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和外語水平,具備團隊合作精神;
(4)一般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北京市戶口。對於具有以上崗位相關實踐工作經驗的優秀人員或有突出貢獻者,經考核合格後,可以不受年齡和學歷的限制。
應聘科技人才信息系統管理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較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開發和資料庫建設等相關專業知識,應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軟體開發技術職稱或資格認證,承擔過相關大型信息系統和資料庫開發任務者優先。
應聘科技人才政策研究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熟悉國家科技及人才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研究分析和文字綜合能力,從事過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研究,承擔過國家相關政策、規劃等研究任務者優先。
應聘科技人事管理與服務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熟悉人事管理與服務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背景,有培訓工作經驗者優先。
應聘主管會計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財經類專業學歷和會計師任職資格;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規和制度,掌握財務管理和審計業務;有財務管理經驗,在事業單位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高級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職稱。
應聘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能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體,熟悉公文寫作,有行政管理、政策研究、活動執行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應聘科技人才宣傳崗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熟悉科技計畫管理和人才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政策法規,有大型活動策劃執行經驗者優先。
特別說明:以上崗位中,人事關係均採取契約制管理,財務人員除外。
招聘工作程式
1. 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網站、中心入口網站和其它有關媒體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受理報名。2. 自願報名。應聘人員須填寫《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屬檔案),並連同相關材料(包括本人簡歷、2寸免冠照片、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等),於2014年1月16日24:00前傳送電子郵件至科技人才中心。
3.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考試的人選。參加筆試的人選名單及筆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科技部網站和中心入口網站上公布。
4.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文字表達能力和外語水平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需提交本人簡歷以及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和獲獎證書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面試人選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科技部網站和中心入口網站上公布。
5. 對通過筆試和面試的應聘人員,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將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研和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6. 身體檢查。
7.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對擬聘人員在科技部網站和科技人才中心網站上進行7天的公示。
8. 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有關注意事項
1. 請應聘人員按時限要求填報《報名登記表》,過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來訪。2. 應聘人員在應聘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 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筆試或面試者,恕不再單獨通知。
4.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執行。
5.根據科技部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人員按規定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契約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屆聘期為1-3年。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356房間,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郵編:100045)聯 系 人:嚴利、楊克如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