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根據法律規定,福建高院擔負著對全省性的重大一審刑事案件、在全省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和重大、複雜一審行政案件、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一審案件、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和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等審判任務。
現任領導
院長:吳偕林
機構設定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設有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生態環境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涉台灣地區司法事務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法官培訓處、機關幹部處、市縣幹部處、幹部教育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宣傳處、監察室、機關黨委、法警總隊。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