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成立於1978年(其前身為福建省農機化辦公室) ,1983年以前為一級局,負責農機生產、銷售、科研、培訓、修理、管理,實行"六統一"管理。直屬單位有省農機研究所、省農機幹校、省農機試驗鑑定站、省農機公司、省農機進出口公司等。1983年機構改革後,原省農業機械局併入省機械廳,成立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為二級機構[閩委(1983)綜字346號]。
1993年機構改革後,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閩政辦(1995)244號]文,省農機管理局為省機械廳歸口管理的正處級行政單位(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事業編制5名),承擔全省農業機械化的行業管理職能。
2000年機構改革,原由省機械廳承擔的農機行政管理職能交給省農業廳(閩委辦[2000]146號),福建省農機管理局同時劃歸省農業廳領導,設定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管理局(掛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核定行政編制12人(含老乾編制1人),事業工勤編制2人。領導幹部配置局長1人,副局長2人,調研員1人(兼任省農機監理所所長);局內部機構設綜合科、計畫財務科、監督管理科、科教質量科。
主要職能
承擔全省農機化行業管理,擬訂農機化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農機化服務組織活動、機械化農業生產、機耕道路建設;管理農機維修行業;指導農機銷售及網路建設;管理農機成人教育及基地建設;負責農機化項目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對農機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管理和指導農機化科技和質量工作;管理和組織農業機械技術鑑定與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巨觀管理;管理農業生產救災柴油補貼專項資金;指導農機供油網路建設及農機節能工作。 (閩委辦[2000]146號)。
領導班子
•歷任:1983年10月以前 [2]
•局長:吳均和
•副局長:張其儉
•副局長:蔡兢
•副局長:趙成全
•1983年10月一1985年8月
•局長:吳振漢 (1983年10月擔任)
•副局長:高憲廣 (1983年10月擔任)
•副局長:葉哲超 (1983年10月擔任)
•1985年9月一1990年10月
•局長:吳大浩 (1985年9月擔任)
•副局長:曾清發(1987年8月擔任)
•副局長:高憲廣
•副局長:葉哲超
•1990年11月一1996年2月
•副局長:曾清發(主持工作)
•副局長:高憲廣
•副局長:葉哲超(92年7月退休)
•副局長:王元發(1994年6月擔任)
•1996年3月一1997年12月
•局長:陳慶友(兼)
•副局長:曾清發(1996年9月改任調研員、1997年5月退休)
•副局長:高憲廣(1996年9月改任助調、1998年11月退休)
•副局長:王元發
•副局長:程惠東(1996年9月擔任)
•1998年1月一2000年8月
•局長:葉崢
•副局長:王元發
•副局長:程惠東
•2000年9月一2003年8月
•局長:葉崢
•副局長:程惠東
•副局長:林 順
•2003年9月-2005年8月
•局長:葉崢
•副局長:程惠東
•副局長:翁秋月
•調研員:王元發
•2005年8月-2010年4月
•局長:林源銘
•副局長:程惠東
•副局長:翁秋月
•調研員:王元發
•2010年4月至今
•局 長:高鹹周
•副局長:翁秋月
•副局長:楊 斌
•助理調研員:蘭亨庭
工作情況
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全省農機管理部門"幾代"農機人的共同努力,我省的農機化事業從無到有,隊伍從小到大,農業機械套用從品種單一到門類較齊全,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尤其是"九五"以來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已成為我省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一支生力軍,主要業績表現在:
水平提高
至2000年底,全省農業機械資產原值達51.99億元,農業機械總動力873.28萬千瓦,農用拖拉機15.33萬台,農用載重汽車1.81萬輛,各類農用運輸車5.52萬輛。"九五"後三年,農機化工作重點放在解決水稻生產機械化問題上,政策的制定,資金的投入等給予傾斜。在各種農業機械中,收穫機械發展最快,到2001年上半年全省擁有聯合收割機601台,機動脫粒機4.65萬台。農用排灌機械、植保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漁業機械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隨著農業裝備水平逐步提高,服務農業生產能力進一步增強。2000年全省機耕地面積405.49千公頃,比1995年相比略有增長,水稻機播、機收面積可達2.00千公頃、18.48千公傾,分別年均增長48.8%和37.0%,耕、種、收三項水平分別是34.2%、0.15%和1.5%。
完善服務
1、強化農機化巨觀調控職能。長期以來,我省省級農機管理機構歸口不順,給工作上帶來許多困難和問題,制約了我省農機化的發展。2000年機構改革,農機行政管理職能劃歸省農業廳,在農業廳內設立農機管理局,對外掛"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承擔全省農機化的行業管理職能。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增加了農機化巨觀管理職能,如指導機耕道路的建設、農業機械救災柴油的管理、農用運輸車的安全監理等,使農機監理與維修工作得到加強,農機許可證制度得以順利實施。
2、建立和完善農機化運行機制。"九五"期間,全省建立和完善了農機科研、鑑定、培訓、推廣、安全監理、使用、維修、管理及農機宣傳等農機化發展體系,培養了大批人才,開發和推廣了大批農機新技術和新機具,形成了以縣為中心、鄉為骨幹、村為基礎的多層次、多功能、多形式的農機化服務網路。
加快推廣
"九五"期間,重點實施以大力提高肥、種、水、藥等農業要素利用率的節本增效工程;以提高南方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的水稻生產機械化示範工程;以降低產後損失提高品質的糧食烘乾示範工程。建甌市、莆田縣、龍海市列為全國的節本增效示範縣(市),福清市、建陽市、福安市、新羅區列為全國水稻生產機械化示範縣(市、區)。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明顯加快,水稻收割機械化、水稻工廠化育秧、糧食烘乾等取得較大突破,精量半精量播種、化肥深施、秸桿還田、機械增氧、節水灌溉等節本增效技術示範推廣面積逐步擴大。2000的全省水稻工廠化育秧栽插面積0.63千公頃,與1995年比,年均增長18.6%;精量半精量播種面積109.37千公頃,年均增長9.5%;秸稈粉碎還田面積37.35千公頃,年均增長11.3%;農田節水灌溉面積22.78千公頃,年增長37.35千公頃,年均增長11.3%;農田節水灌溉面積22.78千公頃,年增長37.3%;機械烘乾糧食0.35萬噸,年均增長50%。
上軌道
"九五"期間,加強了農業機械化政策法規建設,1999年6月1日由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頒布實施的《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標誌著福建農機化事業進入了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的新階段。它充分肯定了農村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政府和農機管理部門推進農機化發展的成功經驗和基本政策,對農機科研開發、技術推廣、生產製造、供應維修、使用管理和社會化服務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既符合福建農業機械管理工作的實際,又順應了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農機管理,促進農機化健康有序地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為規範農機執法,根據《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規定,制定?quot;自走式農業機械改型(改裝)核准報備規定"和"農村機械維修點營業技術條件"配套檔案,並下發給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實施。
取得成效
一是實施農機成人教育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全省各級農機化技術學校不斷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機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大力拓寬培訓門路,2000年全省培訓了4萬名各類農民農機技術人員(九五期間共培訓20萬人),順利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百萬農民技術人員培訓任務。同時各市農機管理部門,以農業部組織編寫的《農機管理人員讀本》為基本教材,積極組織農機管理幹部、技術推廣人員參加學習,有8個地市舉辦集中學習班,全省已基本完成農業部下達的培訓2200人的任務。為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省局組織編寫了《農機行政執法讀本》。組織各級農機管理和執法人員進行執法資格農機管理專業考試,全省已有1253人取得行政執法證。
二是深入開展"文明監理、優質服務"活動。"文明監理、優質服務"是農機化工作的一項形象工程,是農機行業的一個重要視窗。市縣監理所(站)認真按照示範視窗建設條件,加強軟硬體建設,實行"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即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式、收費項目及、執法人同姓名、執法證號,設立監督台、投訴箱,熱情為機手服務,受到廣大機手的好評。
工作總結
我省農機化事業發展到今天有了相當基礎,機構、隊伍健全完整,且遍布全省。全省九個地(市)、78個縣(市)都設有農機管理局或站,市、縣設有農機監理所(站)、農機培訓學校、農機公司,有的還設有技術推廣站、研究所及農機化服務中心等機構,2000年,全省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1028個,定編3522人,現有2773名鄉(鎮)農機管理人員。縣以下農機維修網點8759個,村農機管理服務隊2935個,農機戶40.47萬戶,農機從業人員近5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