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是新成立的副廳級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機構,由原海洋與漁業五家執法單位合併組建,直轄閩東、閩中、閩南三個直屬支隊,總編制210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代表國家履行海洋監察、漁政漁港和船舶檢驗等監督管理職能,對外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對內保護海洋與漁業的資源環境,維護海洋與漁業生產秩序;負責漁港及漁港水域交通安全、設施及航標維護管理和漁業無線電監督管理;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生產漁業船舶海事調查處理;依法對漁業船舶及其產品進行檢驗,對船舶修造廠及設計單位進行資格認可等。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是新成立的副廳級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機構,由原海洋與漁業五家執法單位合併組建,直轄閩東、閩中、閩南三個直屬支隊,總編制210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代表國家履行海洋監察、漁政漁港和船舶檢驗等監督管理職能,對外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對內保護海洋與漁業的資源環境,維護海洋與漁業生產秩序;負責漁港及漁港水域交通安全、設施及航標維護管理和漁業無線電監督管理;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生產漁業船舶海事調查處理;依法對漁業船舶及其產品進行檢驗,對船舶修造廠及設計單位進行資格認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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