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來源】
福建省建設廳關於堅決剎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風的通知 (閩建監〔2003〕4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專業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事業單位:
省紀委監察廳下發了《關於堅決剎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風的緊急通知》(閩紀明[2003]26號),要求迅速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剎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風。為認真貫徹落實閩紀明[2003]26號檔案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緊迫感
胡錦濤總書記先後兩次對用公款大吃大喝問題作了重要批示。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和中紀委、省紀委有關通知精神,充分認識用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種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的行為,是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黨的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背道而馳的,要切實把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嚴格要求,嚴格檢查,嚴肅執紀。
二、建立健全制度,規範公務接待行為
中紀委、省紀委對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問題作過明確規定,要堅決貫徹執行。
1、各單位凡有接待任務,都要嚴格按接待標準辦事,不得以任何藉口超標準接待。
2、不準利用各種會議,學習、培訓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也不準利用其它任何理由用公款宴請。
3、上級機關到下級機關進行公務活動,要嚴格執行當地食宿接待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節儉文明,杜絕浪費。
4、下級機關工作人員到廳機關辦理公務時,按廳《公務接待工作管理》的規定安排工作餐,下級機關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用公款宴請領導機關工作人員。
5、各有關業務部門在審批或審核建設項目、城鎮規劃、安排計畫指標、資金分配、資質審批、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工程招投標等活動中,不準接受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當事人的宴請。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問題
各單位要對貫徹執行中紀委、省紀委有關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問題的規定進行一次自查自糾,並把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作為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會同財務、審計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同時財務部門要嚴格經費開支審批制度,把好事前審核、事後審計關。為加大監督力度,對反映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問題,將認真組織調查,對頂風違紀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並予以通報。
四、堅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治理公款大吃大喝歪風
各單位要加大治本力度,從源頭上進行治理。一是要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防止“吃喝玩樂”開支化整為零,嚴厲懲處做假賬和開具假髮票行為。二是徹底清理“小金庫”,從經費上堵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來源。三是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建立招待費預算制度,加大接待標準和接待費開支的透明度,實行政務公開。
各單位要認真研究具體貫徹意見。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狠剎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正之風,建立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各單位貫徹執行通知情況及時反饋廳監察室。
二OO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