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平和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12月21日,現審判大樓址在小溪鎮琯溪路與河濱路交界處,花山溪南畔,占地面積9.6畝,1994年竣工使用至今。現有幹警73人,內設機構有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涉台庭、生態庭、少年庭、交通庭、政治處、幹部科、宣傳科、教育科、紀檢組、監察室、辦公室、行裝科、法警隊、審管辦等21個內設機構,設有坂仔法庭、霞寨法庭兩個人民法庭。該院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全面加強法院各項工作,取得良好審判業績,為推進平安法治平和、富美幸福平和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首家成立信息化執行指揮中心被漳州市委政法委評為五大法治惠民工程之一,創建“五江之源巡迴法庭”等全省法院司法品牌,依託“老紅軍調解室”構建黨員調解網路等做法得到上級的充分肯定和民眾歡迎。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努力實現辦案質量與效果有機統一,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年均辦案數在3000件以上,為平和縣榮獲“全國平安建設先行縣”、“全國法治縣創建先進單位”稱號盡職盡責。先後被福建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省級優秀人民法院、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全省法院先進集體、隊伍建設先進集體、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屆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湧現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林業審判先進集體、省級優秀人民法庭、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省級青年文明號等一批先進庭室,多人次榮獲全省法院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黨務工作先進工作者、優秀法官、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平和縣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有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涉台庭、生態庭、少年庭、交通庭、坂仔法庭、霞寨法庭、政治處、幹部科、宣傳科、教育科、紀檢組、監察室、辦公室、行裝科、法警隊、審管辦等21個內設機構,設有坂仔、霞寨2個人民法庭。其中執行指揮中心為全省首家信息化執行指揮中心,交通庭為全省首家涉道路交通類案件集民事、刑事審判功能的綜合審判庭。
法院建設
平和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高效便捷透明
平和縣人民法院構建財產網路查控、簡訊執行、協調指揮、案件管理和諮詢服務五大平台,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信息化“執行指揮中心”。2013年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廣平和的經驗做法,漳州市委政法委將其列為“法治惠民”五大工程之一,省委《八閩快訊》專刊刊發,福建日報、法制今報頭版頭條等以及新華網等媒體廣泛報導。
網路查控機制——集約化快速保障權益。率先實現對執行債務人在全國範圍內各大銀行金融賬戶的拉網式查控,縣域內金融賬戶實現網上凍結,聯動協作範圍涵蓋金融賬戶、房產、股權、車輛權屬、土地權屬、稅務登記等。
簡訊執行機制——信息化便捷多方溝通。全省首家研發智慧型化系統,執行人員通過個人辦公電腦簡訊平台直接和當事人進行簡訊交流。督促自動履行,通過傳送警示簡訊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向申請人傳送告知、反饋簡訊,減少誤解,防範執行信訪,成功化解遺留執行信訪案,執行越級信訪件大幅下降。
協調指揮機制——格線化提升執行效益。先後與檢察、公安、房管、各金融機構等單位建立“點對點”協查執行債務人的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多項制度,強化與基層綜治力量的執行聯動協作,聘任執行聯絡員,在各鄉鎮成立巡迴執行點,配備流動執行專用車。綜合網上調度,通過GPS定位系統對一線執行人員和執行車輛實施實時調度和指揮。
案件管理機制——規範化促進科學執行。建立案件信息化資料庫,研判形勢走向,適時適地開展季節性集中執行和下鄉集中駐點執行活動。組成執行工作組,到執行積案集中的鄉鎮駐點拉網式清理,清理歷史積。實施“三員並執”,每件執行案件收案後由中心隨案確定一名執行員、一名審判員、一名廉政監督員,分別行使執行實施權、裁決權、監督權。
諮詢服務機制——透明化拓寬溝通渠道。開通5512368執行投訴舉報專線、公開電子信箱、簡訊平台等,多渠道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舉報,向當事人反饋執行動態,財產查控記錄、下鄉實地執行等執行日誌應當事人要求可予以調取查閱,專職執行廉政監察員主動約談當事人聽取意見。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平和縣人民法院先後被福建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省級優秀人民法院、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全省法院先進集體、隊伍建設先進集體、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屆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湧現出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林業審判先進集體、省級青年文明號等一批先進庭室,多人次榮獲全省法院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黨務工作先進工作者、優秀法官、辦案標兵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