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的通知

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公文;2. 《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申報表》;3. 《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匯總表》;4.

閩學位〔2010〕8號
有關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著力培養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加快發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的通知》(學位[2010]20號),我委決定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原則
2010年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適應需求,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基本原則,著重調整、最佳化碩士研究生類型結構,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和管理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碩士專業學位人才培養質量,更好地滿足海西建設及產業發展對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的需求。
二、研究、制定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
各學位授予單位須根據本校(院)研究生教育總體發展規劃,研究並制定今後6年(2010-2015年)本校(院)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包括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總體構想、發展思路;不同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數量、招生規模、占研究生招生總數比例;如何協調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關係;如何建立激勵教師從事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的評價機制;如何採取有效措施促進研究生專業學位辦學模式和管理機制的改革創新,提高培養質量等。
三、2010年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
本次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包括,金融、國際商務、統計、稅務、保險、資產評估、法律、教育、漢語國際教育、翻譯、體育、藝術、心理諮詢、警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出版、文物與博物館、工程、林業、農業推廣、風景園林、獸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藥學、中藥學、護理、工商管理、會計、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圖書信息管理等35種碩士專業學位類別。
四、2010年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基本要求
1. 已是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2. 學位授予單位須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檔案規定的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授權點基本條件。
3.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課程體系設定、教學模式改革、師資隊伍和實習實踐基地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套用型人才培養規律,建立適應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和管理機制,保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
五、2010年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申報與審核辦法
1.此次審核工作只面向普通高等院校開展,但其他學位授予單位確有需要並符合申報條件的允許申報。
2.我委將按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制定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辦法。
3.我委將聘請由教育專家、管理專家、行業和實際部門的專業人士成立福建省新增專業碩士學位專家審核委員會,對有關單位申請的新增專業碩士學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形成審核意見。
4. 省學位委員會對專家審核委員會審核意見進行審定,經公無異議後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
六、報送材料
請於2010年5月30日前報送以下書面材料一式二十份至福建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須同時報送電子版,電子表格可從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1. 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公文;
2. 《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申報表》;
3. 《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匯總表》;
4. 本校(院)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
聯繫方式:福州市鼓屏路162號福建省學位辦(350003)
聯 系 人:張文東
電子信箱:略
福建省學位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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