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編撰人:徐衍康
審核人:鄭良紅(指導教師)
鳴謝: 張葉承、詹亮、張豐、李典文、陳瑞松
本工作室是由南平第一中學組建,指導教師帶領,成員自主管理,在校學生自願加入的學生工作室。受南平第一中學支持和監督。每年都會由老師帶領學生組成團隊參加由福建省教育局舉辦的福建省青少年機器人大賽。主要有FLL、綜合技能兩大項目。
本工作室位於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學江南校區內。
作室宗旨
(一)想像創新
(二)勇於嘗試
(三)追求卓越
(四)提升自我
(五)友誼第一、競賽第二
工作室意義
機器人融合了計算機、機械、電子、通訊、聲、光、電、磁等多個學科領域的知識。工作室成員們在活動中,通過設計與組裝機器人、檢測與適配感測器、編制與調試程式等工作,讓同學們多一些研究,多一些實踐,幫助學生全面發展,豐富學習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和創新精神。使成員的套用技能水平、邏輯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都能得到全方位訓練和提升,對進行學科知識滲透、培養素質全面的創新型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作室成員
凡具有 南平第一中學 學籍,自願加入本工作室者,均有資格申請成為工作室成員。每位申請人均需參加入室考核,合格者經指導教師同意後即可正式成為工作室成員。指導教師不屬於工作室成員。
納新基本流程
1.確定名額限制,進行第一次入室考核
2.創建工作室主群,群名稱規定為“機器人工作室+本屆成員入室年份”,並邀請考核通過者作為新成員入群;
3.宣布新成員名單,即時截止正式納新;
4.各成員志願選擇其所屬機器人項目,並予登記造冊。
入室考核細則
1. 入室考核由指導教師或指定成員策劃與主持
2. 考核以筆試形式為主,試題內容應為非技術性問題,並囊括工作室中包括FLL、綜合技能等全部機器人項 目的相關能力性問題
3. 筆試結束後,隨即進行現場面試考核,面試成績現場打分;
4. 試卷由指定成員與指導老師負責批閱;
5. 新成員名單由指導教師最終確認並批准,以書面形式張貼於校公告欄。
成員義務權利
(一) 義務:承認並遵守本章程,完成工作室交予的任務,服從工作室安排,保護工作室財產安全,自覺維護工作室團結與和諧氛圍。
(二)權利:一般情況下,工作室成員有權在不侵犯其他成員權利的前提下,自由使用其所屬機器人項目的任一零件及感測器;有機會成為南平第一中學機器人競賽參賽隊伍的成員、在工作室中擔任任一職務;借用工作室部分材料。
成員考勤機制
(一) 每學期的例行活動、培訓課程等活動中,無故缺席兩次者予以警告,無故缺席三次及請假逾五次者,指導教師可將其除名
(二)活動之前須請假者,應事先向室長或指導教師請示。獲同意後進行登記記錄;未獲同意而缺席集會者,視為無故缺席。
退出和除名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即退出工作室。
(二)凡滿足本規章所規定之相關違紀條例者,指導教師可將其除名。
(三)嚴重損害工作室名譽或破壞工作室設備與環境,不服從工作室安排及拖欠任務造成嚴重損失者,指導教師可將其除名
(四)經工作室成員提議將某成員除名,如半數以上成員附議,則予以執行。
(五)工作室成員畢業離校後,則自動退出工作室
已退出工作室的前工作室成員,可向指導教師申請恢復其成員身份,無需再次參加納新考核。如工作室內半數以上成員同意,可予以批准即可。
組織機構
基本職位
為了清晰而高效地維持機器人工作室常態穩定地運作,工作室常設室長、副室長各一名,部長及副部長若干。處理非重大事務時,如正職未在席,則由副職代為執行其職權,但務必保證正職者的知情權。
(一) 室長的權利與責任
1.室長負責工作室工作的統籌與規劃
2. 室長對工作室內具有僅次於指導教師的最高決策權
3. 室長對工作室的決策、言論負有責任。
4. 室長可提請撤銷任何一位部長的職務,若指導教師及半數以上其部門成員同意即予執行
(二) 主動辭職和撤銷職務
1.在職人員應提供充分理由以辭去其所任職務,辭職申請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由指導教師審核決定並公示。辭職後不可再任,酌情考慮是否永久剝奪其成為參賽隊員的資格;
2.在職人員申請退出工作室獲批准,自動撤銷其職務;
3. 在職人員因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例被除名者,自動撤銷其職務;
4. 如本章程它款所定列,遭到部門成員或室長提請撤職,經表決通過者,撤銷其職務。
(三) 繼任者的選定
1. 工作室成員皆可向指導教師或現任室長推薦某一職位的繼任者;
2. 繼任者名單必須由指導教師最終確定並正式宣布,方獲得承認。
技術部
(一)部門工作職責:
1.熟練掌握其所屬項目各機器人部件的功能;
2.熟練掌握其所屬項目編程軟體的使用;
3.就技術問題,為工作室成員進行答疑和提供最佳化性建議;
4.為下一屆新成員授課,負責教習其所屬項目包括零部件功能、程式語言、搭建經驗等各類機器人相關技術;
(二)技術部部門組成及許可權
1. 常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
2. 技術部部長對技術部內擁有最高決策權,技術部工作成果需經部長授意提交,方可視為以技術部名義發出的言行;
3. 相應地技術部部長對技術部的任務完成情況,言論唯一負有責任;
4. 新一屆技術部人員由在任技術部部長、室長及指導教師共同協商決定;
宣傳部
(一)部門工作職責:
1.負責每次活動的攝影工作;
2.負責對各小組完成的作品的攝影記錄;
3.負責制定面向校內的工作室宣傳計畫與具體實施;
4.負責進行納新宣傳,發布邀請函等宣傳材料;
(二)宣傳部部門組成及許可權
1. 常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
2.對各小組完成的作品進行攝影記錄;
3.負責制定面向校內的宣傳計畫與具體實施;
4.負責納新宣傳,製作邀請函、期刊等宣傳材料;
5.主持官方信息平台的發布工作(如官方微博、網站)
設備部
(一)部門工作職責:
1.統計各項目所有的機器人感測器、主控器數目,並記錄故障與損壞情況
2.登記各機器人感測器、主控器使用人、使用情況等
3.定期檢查零件分類放置情況,督促各小組自覺完成零件分類任務
4. 對借用申請的接收、匯報與反饋,並處理不含貴重品的簡單借用申請
(二)設備部部門組成及許可權
1. 常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
2. 設備部部長對設備部內擁有最高決策權,設備部統計工作經部長監督確認,方可視為以設備部名義發出的言行。
3. 設備部部長對設備部的統計工作情況負有部分責任。
4. 新一屆設備部人員由在任設備部部長、室長及指導教師共同協商決定
活動時間
(一)於每周三下午第四節課時段開展活動。於每周末開展活動,具體活動時刻在每學期初由指導教師另行規定。
(二)於每周五下午放學時間,工作室開放,成員可自願前往工作室活動,不進行考勤記錄
參賽事宜
參賽隊伍之隊員的確定與取締
參賽隊伍有資格以南平第一中學名義參與“福建省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等國內正規青少年機器人賽事。其組成隊員於參賽報名表投遞前皆可酌情更改,以下簡稱參賽隊員
(一) 凡 南平第一中學機器人工作室 在編成員,切實履行室員義務者,均有資格成為與賽隊員。其主要考察標準如下:
1. 是否仔細完成工作室任務,認真貫徹工作室宗旨,積極參與工作室工作,並自覺維護工作室形象;
2. 是否具有足夠的團隊協作能力,可以有效地同隊友合作共事,主動維持平和團結的氣氛;
3. 是否具有優秀的專業能力,能夠快速而高質量地處理問題、完成任務。
(二) 參賽隊員人選遵守自願原則,隊員可隨時申請退出參賽隊伍
(三) 指導教師唯一有權指定參賽隊員,與決定取締任一隊員
參賽隊伍特殊權利
介於競賽規則限制,考於參賽隊伍是機器人工作室的核心與門面所在,回報於與賽隊員為工作室之辛勞付出。在不侵犯其他成員權利的原則上,特允許參賽隊員擁有部分特殊權利
(一) FLL參賽隊伍必須符合競賽規則,使用最新型主控器,確定參賽隊員後,即與使用最新型主控器的非參賽組進行交換;
(二) 參賽隊伍儘可能使用最新型感測器,其有權與非參賽組協商,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請求更換感測器。建議非參賽組理解並同意此類請求;
(三) 參賽隊伍有權在某零件短缺的前提下,請求非參賽組修改結構以取用此零件。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雙方自行溝通協商;
參賽隊伍有權因為(且僅能以此原因)某部件規格有誤或存在損壞,且已無多餘此類部件時,要求非參賽組交換同種部件,建議非參賽組理解此類要求;
財產安全
財產定義
工作室的房室環境以及一切機器人部件、計算機設施、書籍、桌椅、箱櫃等各物品均屬於工作室財產。
其中,機器人部件包括:機器人零件、機器人感測器、機器人主控器,三者相互獨立,不可代表;計算機設施囊括正常計算機和損壞計算機及其所有附屬設備;貴重物品指機器人感測器、機器人主控器、計算機設施等精密電子產品。
財產所屬
南平第一中學機器人工作室一切財產屬於南平第一中學所有,任何成員和指導教師無權對其進行占有,以及租賃、變賣等商業行為。
財產保護
(一) 每位成員有義務自覺保護工作室財產安全,並反對與制止任何破壞工作室財產的行為;
(二) 因過失或惡意行為,直接導致工作室財產受損者,需對其損壞結果進行賠償;惡意破壞者立即將其除名而不允恢復,並通報教研室予以處分。;
(三) 工作室內小組或個人之間未遵守分配,交換使用雙方主控器應匯報設備部或指導教師,如雙方均非參賽隊伍則無需批准;
(四) 物品借用,
1. 成員借離工作室內物品需向設備部或指導教師提交書面申請,獲批准後可於申請期限內借用此物品;
2. 借用人不得將此借用物再次外借,一經發現立即收回此借用物;
3. 如在借用期間造成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承擔相應責任並進行賠償、其賠償責任不因離開工作室而解除;
4. 逾期應如數歸還所借物品,超出期限將予以提醒,嚴重逾期且對提醒不予反應者,可對其提出賠償要求並予以一定處罰、處罰形式據具體情節而定。
5. 機器人主控器、計算機主機、顯示器及其他另行規定之貴重物品不可借出。
(五) 工作室成員不得在未經匯報工作室並獲得允許的情況下私自轉移工作室內任何物品,任何情況下不得對工作室財產進行租賃、變賣等商業行為。一經查實將予以警告,並要求其歸還物品,情節嚴重者可將其除名或通報教研室以處分。
發展歷程
2002年
創建“南平一中機器人工作室”
2015年
7月,徐衍康、張葉承議定規範化機器人室工作室管理並提高工作室知名度
7月17日,徐衍康、張葉承規劃初步行動大綱
7月18日,張葉承、徐衍康撰寫邀請函,於南一貼吧等多處社交平台發布;
9月 4日,指導教師鄭良紅於高一信息技術課堂發布報名表,多達57人積極填報;
9月11日,成功開展首屆納新考核,商討確定25名應試人入選;
9月12日,創建“機器人工作室2015”官方群,邀請新成員加入;
9月15日,工作室於膳廳公告欄公布新成員名單;
9月25日,主持第二次納新考核,數位新成員通過考核;
10月17日,徐衍康依據早期規劃、總結現有經驗開始撰寫《南平一中機器人工作室章程》;
11月29日,《南平一中機器人工作室章程》正式頒布;
12月05日,張葉承、徐衍康創建百科詞條“南平一中機器人工作室”
2016年
2月28日,公布首屆負責人及部門名單:徐衍康任首屆室長兼宣傳部設備部部長、張葉承任首屆副室長兼技術部部長;
4月12日,秩序井然的工作室成功組織首屆正式展會,在校科技文化節上大放異彩,場面空前火爆;
5月22日,工作室順利開展換屆競選,指導教師鄭良紅、室長徐衍康、副室長張葉承參與評選;
6月12日,換屆名單正式公布;屆時徐衍康、張葉承退出工作室;
………………
獲獎記錄
2015年 第13屆福建省青少年機器人競賽
FLL:徐衍康、張葉承 —— 三等獎
2016年 第14屆福建省青少年機器人競賽
FLL:郭志武、張毅邁 —— 一等獎 綜合技能:李永毅 沈昊林 —— 三等獎
工作室現狀
2015屆
室長:徐衍康
副室長:張葉承
宣傳部部長:徐衍康
技術部部長:張葉承
設備部部長:徐衍康
2016屆
室長:郭志武 副室長:林翔宇
宣傳部部長:朱雪琪 宣傳部副部長:卓爾能、游焓雪
技術部部長:郭志武 技術部副部長:李永毅
設備部部長:駱耀霖 設備部副部長:葉貴榮
2017屆
室長:鄭雨昕 副室長:肖俊彥
宣傳部部長:杜 依
技術部部長:黃浩翔 技術部副部長:翁宇軒
設備部部長:吳澤宇 設備部副部長:劉適琦、林梓勛
2018屆
室長:范廷豪 副室長:陳必欽
宣傳部部長:毛俊莉
技術部部長:楊辰瀚 技術部副部長:項楚成
設備部部長:范寧靜 設備部副部長:官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