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誣衊太平天國案

於是,南京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即於當年(1929)就《禁止誣衊太平天國案》,函請內政部,教育部參考酌辦,不久正式出台規定“嗣後如有記述太平史實者,禁止沿用粵賊諸稱,而代以太平軍或相應之名稱”
很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就禁止在一切書籍、雜誌、報刊、教材、讀物上攻擊太平天國,將北洋軍閥和滿清時代的各種辱罵太平天國的文字資料全部查禁!將太平天國正名為“民族解放運動”,太平軍絕不會再被罵成是“長毛粵匪”,否則就會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依據《禁止誣衊太平天國案》,判處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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