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藥理學報

神經藥理學報

《神經藥理學報》(Acta Neuropharmacologica)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准,由河北北方學院與中國藥理學會共同主辦的全國性醫藥類學術性期刊,2011年創刊。中國藥理學會理事長杜冠華教授任顧問委員會主席,前任理事長張均田教授任名譽主編,由5位兩院院士及神經藥理學界知名專家組成的顧問委員會。《神經藥理學報》大16開,64頁,雙月刊,雙月26日出版。

期刊簡介

辦刊宗旨

《神經藥理學報》是國內唯一介紹神經藥理學及其相關領域的專業性學術刊物,以促進神經藥理學基礎研究為宗旨。

報導內容

主要報導神經藥理學及相關領域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的原始性、創新性科研成果,特別歡迎化學成分明確的新藥研究論文。

主要欄目

辟有研究論文、實驗方法學、研究簡報、綜述、名家論壇、學術動態等專欄,內容涉及神經解剖學、神經生物學、神經生理學等領域,報導與神經系統疾病發病機制及其治療相關的中藥有效成分、天然藥物化學、藥物分析學、分子生物學、藥劑學及毒理學方面的研究論著,具有前沿性、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的特點,及時、快速反映神經藥理學最新科研成果和研究進展。

刊用原則

不錄用複方製劑、粗製劑等無恆定藥效成分的文章,但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各批次(需有各批次批准證號)中藥及中藥製劑藥理稿件將選擇刊用或集中刊用。

版權資訊

刊名: 神經藥理學報
Acta Neuropharmacologica
主辦: 河北北方學院;中國藥理學會
周期: 雙月
出版地:河北省張家口市
語種: 中文;
開本: 大16開
ISSN: 2095-1396
CN: 13-1404/R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神經藥理學報
曾用刊名:張家口醫學院學報;河北北方學院學報(醫學版);河北北方學院學報
創刊時間: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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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須知

投稿要求

(1)來稿應附有單位主管學術部門的介紹信並保證:①未“一稿多投”並遵循本刊《投稿須知》之要求;②署名無爭議;③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④無泄密內容;⑤不違反倫理道德之要求;⑥文責自負。
(2)下列文章將優先發表:①受到省部級以上資金資助項目的文章;②屬於攻關或重點項目的文章;③有重要指導性意義,發表後具有廣泛引用價值的文章;④兩院院士或博士、碩士生導師的文章;⑤創新性實驗方法及新技術研究的文章;⑥國際合作項目的文章;⑦有重大發現,發表後準備申報成果、報獎的文章;⑧由本刊兩位以上編委推薦,並明確有“創新”的文章;⑨本刊編委及審稿專家本人高質量的文章;⑩初審認為特別優秀的稿件。
(3)本刊編委會成員和審稿專家推薦的稿件、符合優先發表的稿件,不收取稿件處理費和版面費。其他稿件確定刊登後,按規定收取編審費。

稿件內容

刊登的稿件包括研究論文、實驗方法學、研究簡報、綜述、名家論壇、學術動態等專欄。
專家論壇與綜述 專家論壇為特約稿件,僅刊登兩院院士及在藥理學界知名專家教授的回顧性及前瞻性文章。綜述為專題類文章,一般只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研究生導師或博士、博士生(須有研究生導師指導)的文章,內容是對當前神經藥理學及相關領域的研究熱點,並結合作者在本領域的工作發表見解;強調要有國內的文獻資料,特別是作者的創新文獻。這兩個欄目要求內容充實,原則上正文字數至少在10 000字以上,參考文獻篇數至少在50篇以上,其中近五年的參考文獻原則上至少占三分之一以上。
研究論文 報導神經藥理學及相關領域具有原始性和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全文字數(包括圖、表,不包括參考文獻)一般不超過8000字,參考文獻不超過20篇。
研究簡報和實驗方法學 報導神經藥理學及相關領域具有原始性、創新性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實驗方法。全文字數(包括圖、表,參考文獻),研究簡報一般不超過5000字,實驗方法學一般不超過3000字。
學術動態 報導神經藥理學及相關領域發展動向、著名學者的報告。

稿件受理

(1)作者將稿件電子版儲存為Word文檔(*.DOC),直接傳送至編輯部E-mail信箱)。同時提供通訊聯繫人的工作單位、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E-mail地址。
(2)單位介紹信及基金項目等相關證明材料(可掃描和電子版同時傳送)。如有圖,請同時郵寄紙質版稿件一份(包括原始圖表)。
(3)編輯部收到電子版稿件後將在三日內通知作者稿件編號。來稿及修回稿均需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
(4)符合優先發表的稿件及特約稿件,可快通道評審,審稿、修稿時間不超過1個月,爭取在收稿後3個月內刊登。普通稿件,經審核符合刊登條件的稿件,爭取在收稿後6個月內刊登。

稿件審理

來稿須符合本刊體例的要求,應具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立題新穎,主題鮮明,思路清晰,論點明確,資料詳實,論據嚴謹,文字精煉,重點突出,格式規範,層次清楚;科研設計合理,實驗觀察客觀,數據真實準確,統計分析方法正確。
初審 經初審(一般2個月內)後,編輯部將審稿專家意見通知作者。
修稿 經評審後,編輯部將審稿專家意見通知作者。作者應及時按編輯部要求修改,將修改稿、修稿通知及修改說明一起通過E-mail發回編輯部,以便加快複審。退修時間超過30天,按新稿處理;修改稿在3個月內不寄回編輯部者,作自行退稿處理。作者欲改投它刊,請先與編輯部聯繫。
定稿 修回稿如無必要再次審修且差錯率<5‰(包括標點符號),經本刊編校後,將安排在收回稿件最近一期內刊出,並發出正式錄用通知。編輯部對修回稿有刪改權,涉及內容重大修改時將徵得作者同意。
校樣 文章發表前,作者將收到校樣、版面費通知及著作權轉讓協定書。請作者仔細校對,並將修改意見直接標在校樣上。作者在收到校樣後3天內將修改後校樣E-mail發回編輯部,同時將著作權轉讓協定書寄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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