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3年國中畢業後到農村插隊,之後考入警校。
1975年12月參加工作。
1980年參加公安工作,先後任黃埔區公安分局和芳村區公安分局主要領導。
最早在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工作,由普通警員升任分局副政委、分局局長,2000年交流至芳村公安分局任局長。
2003年後,任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7年起任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祁曉林生前的分管單位為:內部安全保衛支隊、交通警察支隊、捷運分局等單位,聯繫單位為天河區分局,是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局長。2013年1月,廣州金盾網上“廣州市公安局局領導班子”名單,已經將祁曉林的名字去除,此前他排名第三。
2013年1月9日上午,廣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吳沙到市公安局參加祁曉林自縊身亡情況調查通報會。在會上表示,祁曉林同志參加公安工作以來,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祁曉林同志生前身患疾病,有抑鬱病症狀。另經向有關部門了解,沒有發現祁曉林同志有違法違紀問題。吳沙要求市公安局切實做好善後工作。會後,吳沙對祁曉林同志的家屬進行了慰問。
個人職責
內部安全保衛支隊
主要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市屬列管單位 、學校及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區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開展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等。
交通警察支隊
執行國家有關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規;負責和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導、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負責對全市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和核發牌證,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考核和駕駛證核發、審驗工作 ;負責交通安全監控、信號控制以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有關市建設、大型建設配建停車場的規劃、審核工作。
捷運分局
負責全市捷運、輕軌的治安管理工作(不含捷運上蓋物業),維護公共秩序,保護旅客和運輸的安全;組織、指導捷運營運、建設部門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協辦發生在管理範圍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導、監督防火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