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
正文
社會主義社會中生產物質財富和剩餘產品的勞動與超出這個範圍的包括從事文化、教育、法律、衛生等方面的勞動。兩種勞動的區分 區分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界限有兩個方面的規定性:一是物質生產本身的規定性,按照這個規定性,只有投入物質生產領域中的勞動才是生產勞動,除此而外都是非生產勞動。二是社會形式的規定性,即在各種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不同,生產的目的不同,決定了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的界限也不相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生產目的從屬於資本,是為剩餘價值而生產,在資本家看來,只有為資本家提供剩餘價值的勞動才是生產勞動。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生產資料公有制占據絕對優勢,生產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全體成員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這時區分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就要把物質生產過程的一般規定性與社會主義社會形式的規定性統一起來考察。一般地說,生產勞動只包括生產物質財富的勞動。嚴格地說,由於社會主義再生產的特徵是擴大再生產,因而不僅生產物質財富,而且還須向社會提供剩餘產品或純收入的勞動,才是生產勞動。
兩大部門 按照劃分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標準,社會的各個部門可以劃分為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兩大類。農業、工業、建築業是為了滿足社會需要的物質生產部門,是生產部門。文化、教育、科學、體育、衛生、政法等部門不是物質生產領域的部門,不創造物質產品和提供純收入,是非生產部門。關於交通運輸、郵電、商業、服務業等部門,經濟學界存在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這些部門是生產部門;另一種意見認為這些部門不是生產部門,但在這些部門中有的包含著生產物質財富的活動,有的包含著生產過程在流通中的延續。對此應按實際情況做具體分析,把這些部門中包含的生產勞動部分劃分出來,同上述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計算在一起。
兩種勞動的相互關係 非生產勞動是從生產勞動發展而來的。自從原始公社末期出現剩餘產品後,社會分工逐漸發展起來,特別是出現了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的分工後,才有了非生產勞動。非生產勞動的發展以生產勞動的發展為前提,生產勞動是非生產勞動得以發展的基礎;反過來後者又對生產勞動的發展起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尤其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發展,這種作用將日益突出。
社會主義社會存在著發達的社會分工,有計畫按比例地在各個部門間分配勞動,是社會主義經濟順利發展的基本條件。安排比例關係,包括安排好物質生產部門與非物質生產部門的比例,即安排好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的比例,是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