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

一、學校定位
二、辦學力量
社區、小區和各類非層級化團組織為辦校主體力量。
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發展專兼職駐校志願者,作為日常運行的工作力量。專職駐校志願者指專門從事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工作的人員,兼職駐校志願者指非專職,但全面參與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的建設,每周在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駐校辦公不少於4小時)的人員。駐校志願者可由團幹部、西部計畫志願者、社區志願者以及社區居委會幹部、離退休老同志、轄區機關企業志願者等構成。
鼓勵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可由顧問、名譽校長、校長、常務副校長、委員等構成,校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和日常工作。校務委員會成員可由結對共建單位有關同志、社區居委會幹部/小區物管幹部、駐校志願者、興趣性自組織與志願者組織負責人、社區樓棟長、社區志願者等組成。
三、辦校場所
城鄉社區居委會或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會議室以及社區/小區廣場、轄區有關單位等現有陣地。
原則上駐校志願者辦公場所相對固定,有條件的社區/小區可以為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的開辦提供單獨的場所。
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的培訓與活動,應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到社區的各個小區開展。
四、辦校內容
圍繞社區安全性、便利性、健康性、娛樂性、互助性等基本功能和居民實際需求,一是培養建構各類興趣性自組織;二是組建各類志願者服務隊,開展志願服務活動;三是開展各類少兒藝術培訓;四是開展各類實用技能培訓;五是開展各類文化體育藝術活動;六是開展社區團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