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礦山現金流量
英文:mine cash flow
釋文:礦山項目或現行礦山企業所帶來的收入,如礦產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出售設備或從金融機構獲得的借款,以及固定資產殘值等所得到的現金稱現金流入。購置貨物、勞動力報酬、購置固定資產、礦產資源產權(礦業權)償付、維簡費、銷售稅金和資源補償費,以及債務償還、利息支付等投資和經營費用的現金支出,均稱現金流出。由於投資已在其發生的時間作為一次性支出,計入現金流出,為避免重複計算,作為轉移價值的折舊不再計入經營費用。同理,經營費用也不包括攤銷費建設期借款利息和“維簡費”。現金流入量與現金流出量之間的差額,稱為現金淨變動量或淨現金流量。淨現金流量的計算是礦山技術經濟分析方法的一個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