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行政服務中心入駐38個單位和1家金融機構、1家會計事務所,共設定105個視窗,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事項385項,進駐工作人員200餘人,進駐事項實現了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月辦件突破18000件,按時辦結率和現場辦結率達到100%,民眾滿意率達到98%。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全縣工程招投標、土地交易、政府採購、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唯一場所,交易服務、信息發布、開標、評標四區分明,三評三開配套設施齊全。公共資源交易網路平台,實現交易業務的全覆蓋,具備電子評標、網上交易、異地評標、電子監察等功能。
領導班子
吳從江,職務: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縣長、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主任。張文軍,職務: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最佳化辦主任、縣行政服務中心黨委書記、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職責:協助管委會主任吳從江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主持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協調股;負責中心黨委工作。
李文有,職務: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副主任。職責:分管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股、信息技術股,負責落實縣黨群部門安排的工作。
馬清武,職務: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副主任。職責:分管建設工程和土地交易股、督查監察股,負責落實縣政府及相關綜合部門安排的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承擔“中心”日常行政和有關事務的聯絡工作;承擔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回覆工作;2、負責“中心”印章、公文收發、機要、保密、文印、檔案管理、值班等工作;
3、負責“中心”各類會議的會務籌備及有關材料的起草、編印和刊發工作,信息采編和對外宣傳,統計報表匯總上報;
4、負責組織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計畫、總結、決議、報告、規章制度等;
5、負責來賓及辦事人員的講解、引導接待工作;
6、負責各類設備、辦公物品的購置、發放和維護保養;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大樓保全、保潔及其廣場的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服務場所秩序監管、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工作;
8、負責中心財務管理和中心公共資產的登記、管理、調配工作;
9、負責中心會議室、開標室、評標室等公共場所使用協調和管理;
10、負責“中心”黨委的日常工作和工、青、婦工作。
協調股
1、負責對分中心、視窗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與協調工作;2、負責對進入“中心”的服務單位和服務項目的確定和調整,並對中心各類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督查;
3、負責對入駐“中心”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負責對擬進“中心”工作人員的考察確定;
4、負責“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的修改審定;
5、負責組織聯合審查驗收工作,對聯審會議確定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
6、負責“中心”辦理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
督查監察股
1、負責“中心”日常考勤及工作紀律、工作秩序、工作作風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2、負責“中心”會議議定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的督辦落實;
3、負責中心交易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和交易項目的工作效率、服務質量等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對“中心”各類交易活動全過程進行場內監督;
4、負責受理交易當事人提出的質疑,並會同有關交易部門進行處理;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5、負責入駐單位視窗和人員的績效考核。
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股
1、負責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2、負責縣政府、國有企業等所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採購列入《醫療機構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目錄》內的藥品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
3、負責國有(集體)產權、股權、林權、經營權的轉讓,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的房屋租賃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
4、負責特種行業經營權、城市占道經營權、廢舊建築物拆除權,行政機關貪污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和其它物品的拍賣,司法機關在執行中凡涉及拍賣國有、集體企業產權(含資源性國有、集體產權)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產權,路橋和街道冠名權,大型戶外廣告經營權,客運線路服務質量和計程車經營權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
5、負責中心有關政府採購、產權交易活動管理的制度、規程的起草、擬定工作,交易有關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交易檔案的歸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6、協助各職能部門、監察部門對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
建設工程和土地交易股
1、負責對必須招標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橋樑、市政、園林、信息、水業、裝飾裝修、消防、人防、供熱、管線鋪設、技改等),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保險以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工程建設項目等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2、負責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礦產資源的採礦權,以及各級政府管轄的河道采砂權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
3、負責國有投資項目BT和BOT建設投(融)資人、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公司、招標代理公司等中介機構的選定及其它應該進行公共資源交易的項目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工作;
4、負責中心建設工程交易、土地交易活動有關制度、規程的起草、擬定工作,交易有關報表的統計上報,檔案的歸集、整理及移交工作;
5、協助各職能部門、監察部門對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
信息技術股
1、負責“中心”計算機系統和網站的管理、運行、維護和相關人員的培訓等工作;2、負責收集、儲存和發布交易項目公告、結果公示和其他相關信息工作;
3、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傳送邀請函;
4、協助邯鄲市建立並完善公共資源交易評審專家庫,負責評審專家的抽取和動態考核工作;
5、負責供應商庫、中介機構庫(簡稱“兩庫”)的建設和管理;
6、負責“中心”電子政務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下屬機構
磁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負責對進入“中心”的服務單位和服務項目的確定和調整、對中心各類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查。
3、指導、協調、管理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工作。
4、負責對擬進中心工作人員的考察確定,並進行政治和業務培訓。
5、負責對全縣各行政公開運行分中心的業務指導、督查和管理。
6、負責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
7、負責對各部門進駐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及進駐人員的考核工作。
8、負責組織“中心”聯審會議,組織聯審單位對聯辦事項進行集體勘查,負責對聯審會議確定事宜落實情況的督促和檢查。
9、負責對“中心”計算機網路及其他資產的管理和維護。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履行對必須招標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橋樑、市政、園林、信息、水業、裝飾裝修、消防、人防、供熱、管線鋪設、技改等),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保險以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工程建設項目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2、履行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3、履行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礦產資源的採礦權,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4、履行縣政府、國有企業等所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採購列入《醫療機構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目錄》內的藥品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5、履行國有(集體)產權、股權、林權、經營權的轉讓,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6、履行國有投資項目BT和BOT建設投(融)資人、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公司、招標代理公司等中介機構的選定及其它應該進行公共資源交易的項目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7、履行特種行業經營權、城市占道經營權、廢舊建築物拆除權,行政機關貪污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的拍賣,維護、規範交易秩序等職能。
收穫榮譽
2010年8月,中共磁縣縣委、磁縣人民政府授予服務首屆兩岸中小企業發展論壇(2010.磁縣)先進單位2010年8月,共青團邯鄲市委授予2010-2012青年文明號
2011年1月,邯鄲市人民政府授予邯鄲市2010年衛生單位
2011年1月,河北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授予河北省二〇一〇年度愛國衛生工作先進集體
2011年4月,中共磁縣縣委、磁縣人民政府授予二〇一〇年度十佳文明示範視窗
2011年5月,中共邯鄲市委、邯鄲市人民政府授予縣、區(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先進單位、五星級縣、區(市)行政服務中心
2011年6月,中共磁縣縣委、磁縣人民政府授予磁縣慶祝建黨90周年(1921-2011)周年歌詠比賽優秀獎
2012年3月共青團河北省委授予2012-2014年青年文明號
2012年6月中共邯鄲市委授予創先爭優十佳服務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