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的三種類型
從民事訴訟法的理論而言,訴可分為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三類。所謂的確認之訴是指訴的目的僅在於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查明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訴訟。給付之訴是指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義務的訴訟。變更之訴是指請求法院變更當事人之間法律關係的訴訟。
三種訴的區別
給付之訴的特點,在於人民法院不僅要確認當事人之間一定的民事法律關係而且還要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義務。確認之訴與給付之訴的顯著區別在於給付之訴具有執行性,確認之訴不具有執行性。從其定義、特點分析,給付之訴對確認之訴具有包容性,給付之訴中有可能包含確認之訴的內容;確權訴訟意在快速分配債權,可執行性是必然的要求,從給付之訴與確認之訴的區別來看,確認之訴因不具執行性不能實現確權訴訟的目的,因此,確權訴訟是給付之訴的前提。在獨立的確認之訴中,確認之訴具有給付之訴、變更之訴的預決作用,有時還能引起給付之訴或變更之訴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