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作/譯者:王欣新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4月
頁數:322 重約:0.383KG
定價:¥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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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破產法是市場經濟社會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債務關係的保護上,具有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具有的特殊調整作用,基本內容從性質上可分為實體性法律規範、程式性法律規範和罰則即法律責任三部分。本書為了適應破產法的教學、科研與實踐工作的需要,在原版《破產法》的基礎上重新編撰而成。呈現給讀者的這本新版教材形式活潑,內容權威,緊跟最新立法與學術前沿,強調知識的系統性與可讀性。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節 破產之含義
第二節 破產法的調整作用
第一章 破產法概述
第一節 破產法的概念、性質與地位
第二節 破產法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 我國破產法的適用範圍
第二章 破產申請與受理
第一節 破產原因
第二節 破產申請
第三節 破產案件的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制度
第一節 管理人概述
第二節 管理人的任職資格
第三節 管理人的指定、更換與解任
第四節 管理人的職責、義務與監督
第五節 管理人的報酬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一節 債務人... [顯示全部]
文章節選:
第一章 破產法概述
第二節 破產法的歷史沿革
一、破產制度的歷史沿革
現代破產法是由各國不同的法律淵源逐步發展形成。具有破產法性質的法律規定,最早萌芽於簡單商品經濟社會的古羅馬國家,其產生的最初動因,是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保證對全體債權人的公平、有序清償。而後,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債務人的利益、社會整體利益才逐步得到社會重視,被破產法納入調整範圍。
(一)古羅馬時期破產法的萌芽
古羅馬國家是奴隸社會,但其發達的商品經濟基礎卻誕生了“商品生產者社會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羅馬法... [顯示全部]
編輯推薦與評論:
破產法的基本內容從性質上可分為實體性法律規範、程式性法律規範和罰則即法律責任三部分。實體性法律規範主要有破產原因即破產界限、破產財產、破產債權、取回權、別除權、抵銷權、撤銷權、破產費用等內容。程式性法律規範主要有破產申請與受理、管轄、破產宣告、債權人會議、破產管理人、破產財產的清理、變價與分配、破產程式的終結、和解程式、重整程式等內容。罰則部分主要規定法律責任等問題,包括對各種破產違法行為的民事與刑事處罰、破產人的免責與復權等內容。
本書反映我國破產法的理論研究成果以及司法實踐經驗,借鑑和... [顯示全部]
作者介紹:
王欣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國人大財經委《企業破產法》起草工作組成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合夥企業法》修改立法起草工作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起草組顧問。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學術研究方向為破產法、公司法、證券法、企業法等廣泛領域,在《中國法學》、《法學家》、《政法論壇》、《中國證券報》、《金融時報》、《證券日報》、《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約200篇,出版書籍30餘部。出版書籍主要有:《破產法專題...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