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書是在現今世界各國改革和修訂破產法,以及在我國頒布實施了新的《企業破產法》的背景下,系統研究破產欺詐法律規制有關問題的學術專著。本書基於我國破產法理論、立法和司法的現狀,參照聯合國《破產法立法指南草案》,借鑑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破產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試圖建立起系統化的反破產欺詐法律機制。在此主題之下,書中研究了兩個論題:一是破產欺詐行為理論和立法體系;二是設定科學、系統、完善的反破產欺詐法律制度。書中對破產欺詐行為的特定含義和構成要件、破產欺詐行為的類型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並在綜合借鑑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國家不同立法例的基礎上,提出我國對破產欺詐行為應當建立概括性條款加類型化的立法模式。同時,在採用系統、實用、比較等研究方法的基礎上,根據各項有關法律制度的功能和價值,從對破產欺詐行為的預防、限制和法律責任的角度,科學和系統地設定了反破產欺詐法律機制。在此基礎上,對如何構建和完善我國多元化的反破產欺詐法律機制提出理論、立法和司法依據及建議。
編輯推薦
破產欺詐法律規制,是指破產法及相關法律對破產欺詐行為的法律規定以及對其實施預防、限制和責任追究的制度性措施。本書在破產欺詐法律規制主題之下,需要解決兩個論題:一是什麼是破產欺詐?二是如何實現對破產欺詐的法律規制?本書對如何構建和完善我國多元化的反破產欺詐法律機制提出理論、立法和司法依據及建議。
作者簡介
張艷麗女,漢族,山東省威海市人,法學博士;1983年9月起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1994年被評聘為副教授;2000年4月調入北京理工大學法律系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律系副主任;2004年應邀到美國芝加哥伊利諾伊理工大學肯特法學院做訪問學者。兼任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經濟法學會理事;律師;仲裁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破產法、司法制度。主要研究成果:著作包括Ⅸ中國商事仲裁制度》、《中國律師制度研究》、《中國民事訴訟法學教程》、《法例法理》、《智慧財產權簡明教程》等。在《中國法學》、《法學雜誌》、《中國律師》、《法學》、《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1994年獲法務部“法學院校優秀論文”二等獎;1996年獲法務部“優秀青年工作者”榮譽稱號;2001年獲中國法學會“司法制度改革優秀論文”二等獎;2003年獲北京理工大學“第十一屆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2003年獲北京理工大學“三育人”先進個人獎;2007年獲教育部和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第一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獎”三等獎。
目錄
導論
第一章破產欺詐與破產欺詐行為
第一節有關破產欺詐的考察
第二節破產欺詐的含義
第三節破產欺詐行為的構成要件
第二章破產欺詐行為的類型
第一節破產欺詐行為的類型化思路
第二節欺詐性交易
第三節無償交易
第四節偏頗性交易
第五節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
第三章破產欺詐的法律規制(一)——預防
第一節強化公司董事的義務
第二節健全破產保全制度
第三節嚴格破產管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章破產欺詐的法律規制(二)——限制
第一節強化破產撤銷權制度
第二節實行嚴格的破產免責制度
第三節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第五章破產欺詐的法律規制(三)——責任
第一節破產欺詐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破產欺詐的民事責任
第三節破產欺詐的刑事責任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