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區檢察院

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檢察院成立於2001年5月(其前身為衡陽市城北區人民檢察院),現辦公地點在石鼓區政府附近(區公安分局新址辦公樓後)。該院現有幹警51人,其中正、副檢察長3人,檢察員39人,書記員5人,司法警察4人,法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為100%。

機構概況

2001年12月,經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通過,由原城北區檢察院檢察長邱光彩同志擔任石鼓區人民檢察院第一任檢察長,2007年范崇德同志擔任第二任檢察長,2010年3月12日經區人大二屆四次會議選舉通過賀曉斌同志為第三任檢察長。

2001年以來,石鼓區人民檢察院堅持“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的工作方針,不斷加強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大膽進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建立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積極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大案要案;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竭力維護社會穩定;為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作出了積極貢獻。

2001年以來,石鼓區人民檢察院共立案查處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各類經濟罪案件66件89人,其中處級幹部犯罪要案2件3人,大案56件,立案查處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職務犯罪案件18件29人;共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840餘萬元。2001年以來,石鼓區人民檢察院先後被評為全省“五好檢察院”,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市檢察系統“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地址:石鼓區政府附近(一環西路往東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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