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機構概況

領導班子:

肖曉曦:局 長

陳玉斌:副局長

劉培仲:副局長

楊維初:副局長

王繼生:副局長

李向東:副局長

王慶友:工會主席

黃明高: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刷;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標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常勝西路16號 乘車線路:24、2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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