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橋北工商行政管理所;。 (三)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悅崍工商行政管理所;。 (四)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沱工商行政管理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擬定發布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據授權或委託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批、頒發有關證照,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相關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的處理和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中介組織經營活動,查處市場中介組織違法行為,指導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著名商標推薦和指導馳名商標申報工作,認定轄區知名商標;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並查處商標違法行為;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並查處侵權行為。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負責本系統應急管理、信訪穩定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衛和其他行政、後勤事務。擬定幹部政治理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紅盾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具有工商特點的宣傳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職能職責: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基層建設、目標管理和評選表彰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對黨員進行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負責機關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負責政風行風建設、源頭治理腐敗、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和黨員、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調查處理本局職權範圍內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承辦市局紀檢組監察室和當地紀委監察局交辦的有關工作。
(三)法規科
職能職責:負責本局及有關單位制發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會簽;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加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承擔立案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和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工作。
(四)財務裝備科
職能職責:擬定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財務收支預算並組織實施;承辦財務工作和資金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裝備管理;對貫徹落實有關財經紀律、財政和國有資產法規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企業註冊管理科
職能職責: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等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授權或委託依法初審或核定註冊單位名稱;蒐集、分析、整理、發布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信息;指導工商所對個體工商戶進行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無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承擔涉及市場主體登記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整頓;指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依法開展活動。依據授權或委託規定的許可權範圍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含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來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的名稱預先核准和註冊登記工作;以授權局或市局名義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年檢,並實施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經濟戶口的建立、傳送、認領;開展登記管理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擬定契約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負責契約格式條款監督;組織管理並實施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活動;調解契約爭議。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中介組織的經營活動,指導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及建立信用機制;蒐集、分析、整理和上報中介產業發展、中介組織運行的信息;指導經紀人協會依法開展活動。
(六)市場監督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職能職責:承擔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市場日常巡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對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監管;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和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及12315申訴舉報中心等工作。擬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負責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核發放和監督檢查工作,以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有關工作。
(七)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科
職能職責:負責宣傳商標法律法規,指導企業、個人等申請註冊商標;指導企業規範使用註冊商標,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組織著名商標推薦和指導馳名商標申報工作,認定轄區知名商標;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指導和規範商標代理組織;指導商標協會依法開展活動。擬定廣告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負責廣告經營審批和廣告發布登記;對各類廣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廣告協會依法開展活動。
(八)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科
職能職責:負責企業信用聯合徵信系統建設,組織成員單位開展信息徵集整合與共享;負責信息化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對信息化套用進行指導、督促、考核和培訓;負責網路建設和維護;開展檔案信息諮詢服務。貫徹執行電子商務、網路商品交易的法律法規;負責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網路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一)經濟檢查執法大隊
重慶市石柱縣工商行政管理經濟檢查執法大隊,為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柱縣局直屬行政單位,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經濟檢查執法局的業務指導。執法支隊支隊長由縣局分管執法辦案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經濟檢查執法大隊下設執法一科、執法二科,其機構規格同機關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經濟檢查執法大隊及下設科室主要負責執法辦案工作的綜合管理、統籌協調、案件指導和案件統計等工作;依法查處或組織查處有關經濟違法案件,相對集中行使工商行政處罰權(違反年檢驗照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市場準入管理中批量吊銷營業執照的除外);負責反不正當競爭、禁止傳銷、規範直銷、查處市場領域走私販私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禁毒、反假幣、反洗錢等工作。

派出機構

按照經濟區劃,遵循最佳化資源、利於監管的原則,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柱縣局設5個派出機構:
(一)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南賓工商行政管理所;。
(二)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橋北工商行政管理所;。
(三)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悅崍工商行政管理所;。
(四)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沱工商行政管理所;。
(五)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黃水工商行政管理所;。
職能職責:各工商所負責轄區市場監管執法服務工作,具體職能職責依據有關規定確定,具體管轄範圍由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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