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6-2020年)實施辦法

《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6-2020年)實施辦法》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印發實施,旨在健全鄉村教師長效補充機制,加強城鄉教師編制管理,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等。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石政辦發〔2016〕4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6-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6-2020年)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5日 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6-2020年)實施辦法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建立健全鄉村教師長效補充機制 建立市級監督指導,縣(市)、區每年定期組織招聘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每年初,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新學年教師需求、當年編制空缺情況,會同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時確定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畫和招聘辦法,報經市編制部門核准編制使用數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招聘數量和辦法後,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要確保教師招聘辦法公開、公正並適合鄉村教師崗位特點,確保教師補充數量不少於當年教師減員數量。要注重招聘具有多學科教學能力的一專多能型教師,新招聘的鄉村教師在鄉村學校任教不少於3年。 按照“按需設崗、定崗服務”的原則,積極探索實施“特崗教師計畫”,執行國家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特崗教師計畫”首先在6個山區縣(元氏、贊皇、井陘、平山、行唐、靈壽縣)試行,由設崗縣按照崗位需求提出計畫,採用公開招聘方式招錄,招聘工作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與縣財政按1∶1分擔。服務期滿特崗教師按照優先入編原則由設崗縣統一解決編制。 建立健全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對到貧困地區鄉村學校任教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生,予以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實施優秀退休教師“三區”支教講學計畫。根據省有關規定,每年選聘一定數量的退休特級教師、優秀教師擔任“三區”支教志願者到鄉村學校支教。 二、加強城鄉教師編制管理 市教育局會同市編辦按照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核定、調整各縣(市)、區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總額,其中村國小、教學點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根據學校在校生數量變化情況並考慮寄宿制學校、村國小、教學點等增編因素統籌分配,每學年動態調整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深化中國小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當地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通過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決。 縣域內中國小教職工編制要單獨使用,不可與其他事業編制混合計算。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石家莊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石教〔2015〕93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和學區化管理,切實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學區內教師統籌調配、均衡配置,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探索“無校籍管理”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實施鄉鎮工作補貼制度。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冀人社發〔2015〕34號)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學校和幼稚園發放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學校隸屬關係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各縣(市)、區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自然地理環境較差、駐地偏遠、交通不便的艱苦鄉鎮給予適當傾斜。 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要按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教育扶貧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石政辦發〔2014〕15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財力狀況,研究制定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辦法,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重點向村國小和教學點傾斜,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 各縣(市)、區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切實保障班主任津貼待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財力情況確定合理的班主任津貼標準,並不斷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和補助標準。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畫。各縣(市)、區設立鄉村教師救助基金,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為學校捐助資金,用於教師幫扶。 啟動鄉村教師健康工程。各縣(市)、區每年定期組織鄉村教師體檢,體檢費用作為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定期為鄉村教師開展身體保健及心理健康知識講座,設定適合教師健身的鍛鍊場所和體育器材。各地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 繼續實施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工程,切實推進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力爭到2020年,幫助2000名鄉村教師解決周轉住宿問題。各縣(市)、區政府要將鄉村學校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由當地政府統籌規劃,在鄉(鎮)政府所在地修建,並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和資金補助。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納入住房保障範疇,同等條件下優先輪候、優先分配。 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配置鄉村教師班車,切實解決艱苦邊遠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和交流教師的交通問題。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 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設定要向鄉村學校傾斜,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上浮2個百分點。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要保持總體平衡。制定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評價標準。鄉村教師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方法和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與其現有專業資格相對應的崗位,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制定。城市中國小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縣域內教師評定中級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3年以上的經歷。 六、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加大對鄉村教師的獎勵力度。省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為我省農村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申報工作,每次獎勵300人左右,每人獎勵10000元。我市每兩年遴選300名長期紮根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優秀、生活困難的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每人給予5000元獎勵。 國家、省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縣(市)、區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鼓勵。各地要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在舉辦各類評優評先活動中,要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將獎勵鄉村教師長期從教作為捐資助教活動的重要內容,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資助或獎勵。 七、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加強鄉村教師思想政治修養,培養其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教育活動。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特別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明確和強化責任感,提升工作的科學性。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堅持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培訓班、讀書班等行之有效的學習方式,建設信息化學習平台,增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探索鄉村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新載體,確保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規範性、針對性、創新性。 加強師德教育。以提高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水平為重點,以引導教師成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為切入點,把師德教育滲透到教師職前培養、資格準入、日常管理和職後培訓的全過程。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大力加強鄉村教師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師德過程性考評和獎懲制度。參訓教師每年接受不低於10學時的師德教育集中學習;對新聘用教師,必須專門進行崗前師德教育,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各級各類學校要開展以師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教師輪訓,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 八、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落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石政發〔2013〕25號)。市和縣(市)、區政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教師校長培訓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嚴格按照不低於農村中國小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的保障機制,確保中國小教師五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免費培訓。繼續實施“山區教育扶貧工程”教師、農村骨幹教師、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農村校長掛職等專項培訓。全面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將教師參加培訓情況作為重要審核內容。各縣(市)、區要重視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整合教師培訓、教育科研、儀器裝備等機構,形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合力,發揮教師培訓的整體效益,到2017年底,全市60%縣(市)、區完成實質整合,到2020年全部完成。 提高鄉村教師培訓效益。落實《石家莊市“百千萬”中國小名師培養工程實施意見(2014-2020年)》(石教〔2014〕148號)。大力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位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教師培訓全覆蓋。積極實施教師培訓推薦課程與自選課程相結合的學習模式,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網路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鄉村學校省級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的培養,到2020年,選拔培養2500名市級鄉村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大力加強名師工作室建設,充分發揮目前20個特級教師工作室對鄉村教師示範帶動作用,爭取建立更多名師工作室。鼓勵各縣(市)、區建設縣級名師工作室。積極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九、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的責任主體。成立石家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鄉村教師支持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 (二)加強經費保障。市級財政將繼續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形成穩定的投入機制,集中力量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加強經費監管,規範經費使用,強化監督檢查,防範“吃空餉”現象,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鄉村教師支持計畫的重大意義。要把支持政策講透徹,把工作要求講具體,增進廣大鄉村教師和社會各界對我市實施辦法的理解、認同和支持。要大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四)加強督導檢查。市教育局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結果並適時公布。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基層教育部門,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縣、鄉級政府要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縣(市)、區要於2016年2月底前將本地的實施辦法報送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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