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縣招標採購管理局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縣招標採購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招標採購交易制度和辦法,規範招標採購交易行為。 (二)建立和管理各類招標採購評標專家庫、供應商備選庫,建立招標採購當事人參與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誠信檔案。 (六)受理有關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對招標採購當事人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對招標採購市場進行綜合監管和業務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招標採購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招標採購交易制度和辦法,規範招標採購交易行為。
(二)建立和管理各類招標採購評標專家庫、供應商備選庫,建立招標採購當事人參與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誠信檔案。
(三)對招標採購檔案及有關資料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實行備案審查,對招標採購交易結果履行情況實行監督檢查。
(四)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政府採購過程中相關工作的監管;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各類招標採購活動和產權交易行為;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土地使用權出讓交易行為;審核從事招標採購代理等業務的代理機構資格,並對其進行定期考核。
(五)監督檢查各類招標採購和產權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監督檢查土地使用權出讓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全程監督招標採購活動、產權交易活動和服務機構服務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監督檢查所有招標採購和產權交易當事人在交易活動中的遵紀守法情況;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監督檢查土地使用權出讓活動中的遵紀守法情況。
(六)受理有關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對招標採購當事人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對招標採購市場進行綜合監管和業務指導。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招標採購管理局設2個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局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檔案起草、會務、後勤、文秘、檔案、信訪、統計等工作;負責局宣傳信息和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及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財產物資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考勤、安全保衛及其他日常工作;負責各項招標採購管理辦法制度的擬定;負責市場交易規則、流程和交易管理實施辦法的制定、審查;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政府採購過程中相關工作的監管。

監管股

負責建立和管理各類招標採購評標專家庫、供應商備選庫;負責招標交易中心各項業務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建立招標採購當事人參與招標採購交易活動的誠信檔案;負責審核進入中心從事招標採購代理等業務的代理機構資格,並對其進行定期考核;負責各項業務資料的備案工作;負責對重大交易項目的現場監督,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進行監督管理;受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中的舉報投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中的違規行為;負責協調處理招標採購交易活動中的爭議事項;負責對招標採購交易結果跟蹤監督;負責會同各相關行政監管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招標採購交易活動中的各類招標檔案的審查、除公開招標以外的改變採購方式的審批等各主要業務環節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招標採購、產權交易市場進行綜合監管和業務指導;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對土地交易市場進行綜合監管和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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