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強姦

矯正強姦

矯正強姦,簡稱奸改,是一種性罪行與仇恨犯罪,一般由異性戀順性別男性以“改正對方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為由對女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進行強姦。英文的這個詞見於2000年代的非政府人權組織文獻中,用以代表在南非中頻發的、針對女同性戀者的強姦案。

詞語起源

“矯正性強姦”這一詞語最先在南非被創造出來,它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認同問題而被當做目標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為了將受害者變成異性戀。

相關數據

Vyjayanti Mogli組織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過去5年裡類似的報導有15起。“我們相信真實情況比這個數字多得多,我們接到很多求助都不是因為他們被性侵,而是說要逃離自己的家。

印度泰倫加納南部地區一個自稱LGBT群體的組織在過去五年內就曾備案過15起“矯正性強姦”。在印度許多地方同性戀是禁忌,2013年印度最高法院恢復了大不列顛帝國時期的一項舊法律,該法律規定同性戀性交違法,LGBT人士的合法權益也由此被收回。 印度刑事法典377條禁止“任何男性、女性和動物之間違背自然的肉體行為”。違法該法律最高會被判十年,不過近幾年尚無任何人因此被定罪。

特殊案例

奇葩事年年有,但最屬印度最多。說起印度,我們便立刻浮現出開掛、神奇的國家、奇葩等詞,一則“印度母親為矯正同性戀強姦兒子”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為了矯正兒子的同性戀性取向,印度一家人強迫母親強姦兒子,對其進行“矯正強姦”。

在印度一個家庭里,一位青年被發現有同性戀傾向,但在印度同性戀是違法的,最高會被處以10年的監禁。家庭成員不希望青年成為同性戀並且坐牢,為了讓其不變彎,家庭成員一致決定讓青年的母親去強姦他,對其進行“矯正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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