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可貸

眾可貸是一家P2P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台,以“高效配置資金、信用創造財富”為核心理念,用網際網路、第三方支付、第三方託管及先進的風控手段實現信息流及資金流的互換,為出借人提供安全可靠的理財渠道,為借款方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資服務。
眾可貸是由成都眾可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運營。公司成立於2011年,位於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北段1700號環球中心(E2)12樓,註冊資本5000萬元,是國內第一家由具有基金管理牌照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參股,並由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

二、運營模式

眾可貸致力於扶持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為小微企業、個人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並滿足投資者高效理財的需求,攜手投資者和中小企業實現投資者、中小微企業、公司三贏的目的。

a、線上業務為主,線下業務相結合

眾可貸為借貸雙方提供一個網路平台,借款人和放款人經過網站註冊和審核後,借款人將信息發布在眾可貸網站上,放款人則通過這些信息來選擇自己希望借出的對象,所有資金劃轉都在網上完成。
由於國內徵信體系不健全,個人信用情況難以判斷,用戶獲取、信用審核在不同程度上已由線上轉向線下,目前眾可貸P2P平台的運營模式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模式。

b、第三方託管保障資金安全

眾可貸選取匯付天下作為公司的三方託管機構。投資人和借款人在平台上的交易清算與資金交收等,所有資金流動均有匯付天下進行存管,眾可貸不接觸客戶資金。資金三方託管也是未來P2P監管的方向和要求。

c、借出資金的自主選擇性

出借人可以通過眾可貸P2P平台確保以下幾點:
清楚明確的借款人、借款金額;
對借款人具有完全自主的選擇權。

三、安全防護

眾可貸網站系統完全按照工信部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國家標準搭建,對用戶信息嚴格保護,數據存儲及傳輸均採用多級加密措施,信息安全保障嚴密。
眾可貸網站已在國家信息化部申請了ICP備案,ICP備案號為蜀ICP備14025644號。除了常規ICP備案外,網站正在申請經營性ICP備案、誠信網站與可信網站,公安部網路監管備案。

四、產品介紹

1、理財產品
投資期限最短可選7日,最長可選36個月
投資金額最低50元起投,讓人人都能體驗網際網路金融理財的樂趣。
年化收益最高年化收益可達18%,投資人可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不同類型的標
產品類型
抵押質押標是以抵押物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做為貸款額度,通常抵押物有:房產、工程設備等,質押物有:汽車、股權等
機構擔保標根據融資方的資料進行審核,根據融資方的資質,擔保方和融資方之間協商並簽訂抵押擔保手續,確保風險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如融資方到期還款出現逾期,由擔保方墊付本息還款,債權轉讓為擔保人所有。眾可貸嚴格審核融資方發布擔保標,確保風險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
信用認證標:信用認證標是根據借款人信用來審核發布的信用借款,通常要求資料全面且額度不會很高,貸款額度一般在50000元以內。信用借款主要面向公務員、醫生。事業單位員工或有穩定收入來源的企業高管等。
2、借款產品
借款業務種類:車貸、房貸、網商貸、經營貸、自立貸、保證金貸款
眾可貸秉持著以下5大原則為借款人提供最好的服務:
1)通過規範的平台,收費透明合理
2)快捷審批,融資成本低
3)三方託管劃轉,貸款資金實時到賬
4)手續便捷,額度充裕
5)期限靈活,可申請7天~36個月借款

風控措施

眾可貸的風控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種類型:風險備付金補償、第三方擔保、抵押擔保。

風險備付金

指從每一筆借款中都提取借款額的一定比率作為風險備付金,獨立賬戶存放,用於彌補借款人不正常還款時對投資人的墊付還款。

第三方擔保

即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代借款人墊付投資人剩餘的本息。現在一些成熟的大型P2P平台,如有利網、陸金所都採用第三方擔保模式,但根據監管要求,未來P2P平台可能會去擔保化。

抵押擔保

投資人與借款人之間會簽訂《抵押借款契約》,在公證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然後在所在區域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獲得確認抵押權的他項權證。一旦借款人違約,投資人即可獲得該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從而實現本息保障。

P2P的合法性依據

P2P網貸是民間借貸行為,P2P網貸平台所起的作用是一個居間人。
對於“民間借貸”和“居間人”,國家有相應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的保護。
(2)《契約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4)《契約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契約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契約
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契約。
(5)《契約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契約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
約定支付報酬。

政策支持

(1)2010年5月7日《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18條明確指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2)2010年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中第40條: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政策、諮詢、財務、金融、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中介組織。
(3)2013年8月8日《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第16條提出:推動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
(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發展普惠金融”。
(5)2015年1月20日,銀監會新設立的普惠金融工作部,將負責P2P的監管。
政府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行業以及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是支持和鼓勵的。金融服務行業就包括了網際網路金融服務。

企業領導

吳進軍,眾可貸創始人。畢業於東北大學,曾任職於國企,擁有多年企業運營管理經驗,現任北大滙豐EDP同學會四川企業家俱樂部副理事長、現任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四川同學會副會長、2010-2013年期間在西南財經大學“公司金融與資本運作董事長班”、北京大學“私募股權投資(PE)與企業上市高級研修班”學習,並取得結業證書,2014年參加北京大學“房地產與金融研修班”學習,先後獲得“高級信用擔保與小額貸款項目管理師”、“高級經濟管理師”、“高級投資融資分析師”等專業能力證書。審時度勢,緊跟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機遇,帶領團隊創建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台——眾可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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