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重點技工學校標準

省(部)重點技工學校標準,中國職業教育檔案。勞動部於 1991 年 4 月 24 日頒布。共 6 章 32 條。規定重點技工學校必須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主動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完成培養中級技術工人的同時,承擔多種培訓任務。明確重點技工學校要獨立建制,辦學規模在 400 人以上。校園占地面積一般不少於 13000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不少於生均 32 平方米。有滿足工種(專業)基本操作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工廠(場、店),保證每生有一個工位(兩班制)。學校教學管理機構健全,能定期進行教學質量評估。

學生畢業率達 98%,達到中級工操作技能水平的應佔畢業生總數的 50%以上。要有一支與辦學規模、專業設定相適應的質量合格、結構合理、能勝任教學工作的教師隊伍。文化、技術理論課教師專業結構合理,具有大專學歷或中級職稱及以上者占 80%; 實習指導教師具有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且操作技能達中級及以上者不低於90%,其中一級實習指導教師、技師應達 25%以上。要求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學生操行考核優良率達 95%以上,體育達標率 90%以上。規定學校行政管理機構要健全,有良好的校風校貌,校園綠化美化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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