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全區 、航道、港口、地方鐵路、城市公共運輸、交通物流業等行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負責全區交通輸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2、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定全區公路、航道、港口、地方鐵路、城市公共運輸、交通物流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計畫;參與現代物流、城市公共運輸設施、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規劃;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全區港口、陸域、水域的統一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監督檢查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負責全區公路、航道、港口、車站、船閘、城市公共場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養護管理;負責城區城市道路建設;負責公路標誌標線和航標、交通監控、通訊等附屬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全區港口公共設施建設養護管理;負責全區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
4、負責全區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城市公交、計程車和三輪車運輸、港站疏遠和汽車租賃、搬運裝卸、港口、營業性客貨場站、運輸代理、倉儲、配載等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督;負責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從業人員管理等行業管理;負責港口企業設立許可和經營秩序監管。
5、承擔全區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職責,負責全區交通運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實施指令性計畫運輸、重點物資運輸、緊急物資、節假日運輸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交通物流業的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內資、外資工作和國際、國內交通和合作工作。
6、指導全區路政、航政、運政和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或參與交通運輸資金的籌集與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7、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
8、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並監督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通信信息、環保、節能減排工作,推動行業科技與信息化進步。
9、負責局屬單位黨、工、團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1、辦公室(人事監察科)主要職能:
局機關工作,處理局黨組、行政的日常事務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系統辦公室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交通服務熱線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議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文稿、重要報告、史志、年鑑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各項管理制度及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外事、內賓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文明衛生、醫療保健和綠化工作。
徹落實省、市區科技與信息化工作政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協助科技成果、新技術推廣套用,推動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進步和信息化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質量、標準、計量、節能減排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化網路建設,負責局政府網站和交通應急信息平台建設;負責交通運輸重點科技項目、智慧型交通工程的組織實施。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計畫和目標;負責局管幹部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業資格、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的管理;指導局屬單位智力引進、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辦理及相關外事工作;負責局管幹部檔案和指導基層單位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對台(港澳)、僑務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歸口報表的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
徹落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局黨組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指示、決議、決定和要求;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實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負責做好糾風治亂、執法監察、案件檢查、案件審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受理查處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組織協調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的行政監察活動;指導局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履行保護、懲處、監督、教育的職能,發揮對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的分類指導與分類管理;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理論學習,擬定局屬單位黨員、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新聞報導、新聞發布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負責系統工、青、婦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夏劍剛
2、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主要職能:
負責本系統各單位的行政監督、法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和交通系統行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領導幹部廉政建設;負責本行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等巨觀指導性政策的研究及執法監督。負責交通法規宣傳,協調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管理交通執法證件,負責執法人員上崗資格審核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交通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事務;承辦局機關行政訴訟案件,開展法律服務和諮詢工作,指導本行業法制建設。負責系統紀檢、監察的信訪舉報受理承辦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重要報告、史志、年鑑以及有關重要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及全局性工作的督察工作,為領導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考建議。
主要負責人:毛建鸝
3、綜合計畫科
主要職能:
研究制定全區公路、航道、地方鐵路、港口、城市公共運輸、交通物流業等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負責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設計審批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工程變更備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抗震防災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和信用管理;負責交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程式管理。
4、財務審計科
主要職能:
指導並監督行業相關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實施;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和調度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資金運作和預算管理;審核編制局和局屬單位年度財政預算;指導監督行業相關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港口規費和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報表資料分析上報工作。
5、戰備辦
主要職能:
負責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負責擬制交通保障計畫和方案及運力動員和徵用。
主要負責人:郭俊
6、安全保衛科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擬訂具體辦法和規定;負責協調和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交通運輸各級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單位嚴格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能,監督檢查本系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組織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內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應急處置、公共突發事件處置、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7、工程質量監督科
主要職能: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工程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全區的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程式、制度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檢查、指導本轄區的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和工程試驗室的工作,組織本轄區監理人員和試驗人員參加業務培訓;負責交通工程監理單位(人員)、工程試驗室(人員)的資質管理;參加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會審,參與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管理;對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投標單位的資質和工程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查;對完工項目進行質量檢測和質量鑑定,並參加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重大交通工程質量事故並監督檢查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執行情況;組織工程質量檢查,掌握工程質量動態。負責對本區域內納入交通建設工程基本建設計畫的公路航道工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8、綜合運輸科
主要職能:
根據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區綜合運輸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公路、航道、城市公共運輸、城市軌道交通等運輸行業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力的綜合平衡,執行國家指令性運輸計畫和緊急物資、重點物資的運輸安排;指導和協調指令性計畫、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節假日運輸等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監督交通運輸服務行業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的實施;指導交通運輸樞紐、交通物流業的發展。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鐵路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做好對鐵路建設發展的戰略研究、鐵路建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全區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協調我區鐵路項目的征地拆遷、建設保障、建設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鐵路兩側水土保持工作和建築設施監督管理;承擔區軌道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軌道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港口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港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港口工程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港口港政管理、港口行業管理、港口經營秩序監管、港口行業統計和經濟信息發布;指導全區港口與國內外港口間的經濟合作與對外交流並參與重大涉外活動。
主要負責人:李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