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簡介
直通車企業是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為大企業提供便利直通車服務。“直通車”服務主要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日常手續縮短一半時限辦理以及重點項目職能部門上門、跟蹤、提前介入等特點。
目前我國深圳、武漢、青島等部分城市開通了直通車企業服務。
政策內容
深圳市政府制定《關於為我市大企業提供便利直通車服務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大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其發展與壯大對加快我市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國際競爭力和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支持和促進企業紮根深圳並發展壯大,改善我市投資環境,增強經濟發展後勁,現就我市為大企業提供便利直通車服務制定以下措施:
一、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的大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上年度銷售額超過30億元人民幣或出口額超過2億美元或納稅額超過2億元人民幣的在深註冊經營企業;
(二)在深投資的世界500強企業;
(三)全國2003年電子信息百強及2002年廣東省最大50家工業企業在深投資企業;
(四)總部設在深圳的金融(含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企業;
(五)從我市經濟發展戰略考慮需要扶持的其它優勢企業。
房地產企業及大企業的房地產項目不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
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的大企業名單由市經貿局牽頭,會同市外經貿局、科技局、統計局等有關部門確定,實施動態管理並定期公布。
二、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立大企業“直通車”服務視窗,為大企業提供業務申請、諮詢、指導、督辦及投訴受理等服務。大企業的各項申報手續原則上由市級有關職能部門直接受理,對能在基層職能部門受理的事項,市級有關職能部門應督促基層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完畢。
三、市有關職能部門應指定一名局級領導作為責任人,專門負責協調處理本部門為大企業的服務工作,並指定專人為大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通告有關政策法規,提醒辦理事項,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助企業辦理各項手續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領導和專辦人員的名單、聯絡和投訴電話等要對外公布,接受企業和民眾的監督。
四、市政府指定一名副秘書長專門負責協調為大企業服務有關問題。當大企業遇到需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時,由受理業務的有關職能部門或服務中心提請市政府專責副秘書長進行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應迅速貫徹落實專責副秘書長的協調意見;在協調過程中,專責副秘書長認為問題重大,應及時提請分管市領導協調解決,特別重大的問題,應提請常務副市長或市長協調解決。
五、大企業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可預約提請有關職能部門上門辦理有關事項,有關職能部門應予以落實並對辦理結果進行跟蹤。
六、大企業需報國家審批的限上項目,市外經貿局和發展計畫局應指派專人到商務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委,協助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七、市有關職能部門對大企業的各項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原則上應比公開對外承諾的時限縮短一半。
八、對大企業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採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快辦理進度,從規劃選址開始即加強與大企業溝通,及時了解設計情況,做到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等三階段審批隨到隨辦;大企業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實行業主負責制,採取告知性備案,由市政府專責副秘書長牽頭,市建設局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內,協助企業將消防、燃氣、電梯、土建、規劃、環保等驗收手續實行並聯辦理。
九、市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市有關職能部門為大企業提供便利直通車服務的措施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深圳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深府〔2001〕179號)等有關規定,重點查處影響便利直通車服務的行政過錯行為和行政效能問題;對為大企業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推諉扯皮、損害企業利益的政府工作人員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市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本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各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相應的為大企業服務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