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介紹
生平經歷
尼克拉斯· 盧曼於1927年12月8日出生在德國的呂訥堡,成為一個啤酒廠主的兒子。他的母親帶有瑞士血統,在那些艱難的歲月里,家庭使得他們遠離開政治。1944年,年僅17歲的尼克拉斯·盧曼不得已從軍服役,一九四五年被盟軍所俘,這段戰虜的經歷使他決心後來(1946-1949)在弗賴堡致力於法律的研究。
然而,成為一位著名的社會學教授並沒有捷逕可走。戰後德國的物資短缺迫使他迅速投入學習並返回到呂訥堡。最初在呂訥堡行政法院(1954),然後在漢諾瓦的州文化和教育部,他從事著公共行政法律事務方面的實際工作,然而,卻並沒有放棄個人學術上的興趣。在那時,雖然他的觀點已經直接針對著法律和哲學的理論方面,但是尚未能非常清晰地聚焦(1955-1962)。這一時期中,他完婚成家(1960)並於不久之後就擁有了一個誕生了三個孩子的家庭。可是,也正是在這個時期,日益清晰地顯示:他在學校所學課程以及他的興趣不適合於一種常規性的行政職業,並且他不願為追求成功去加入某個黨派而放棄自身的獨立性。儘管他喜愛他的工作,但這種工作日漸變成例行。由於意識到他職業發展中的困難,尼克拉斯·盧曼欣然同意利用休假年的機會到哈佛大學去深造一年(1960-1961)。在哈佛,他師從塔爾科特·帕森斯,並為將來的一個出版物收集資料。
當他返回德國後不久,使其可以繼續從事學術工作而又不放棄作為州政府官員身份的另一個機會向尼克拉斯·盧曼敞開。他設法轉到斯派爾(Speyer)公共行政學院的一個研究所(1962-1965)。在那裡,他享有工作上的極大獨立性並能順從他自己的學術興趣。在斯派爾,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正式組織的功能與後果》(1964)。盧曼作為社會學家的生涯開始於1966年,當時他已經39歲。在那時期,赫爾蒙特·謝爾斯基(Helmut Schelsky)參與一所新的“改革大學”的創建,其校址最終選在比勒菲爾德。他確定盧曼於1965年到多特蒙德與他一起工作。1966年,尼克拉斯·盧曼通過努力獲得了博士學位以及在明斯特大學的教職,在那裡盧曼追隨赫爾蒙特·謝爾斯基和迪特爾·克萊森(Dieter Claessens)。在明斯特,尼克拉斯·盧曼發表了題為“社會學啟蒙”(Sociological Enlightenment)的就職演說,提出了一項深受啟蒙時代啟迪同時滿懷遠大社會學抱負的社會學研究計畫。1968年起,尼克拉斯·盧曼在新建的比勒菲爾德改革大學成為第一名得到正式命名的教授,並一直工作至1993年退休。
不幸逝世
1998年11月6日,尼古拉斯·盧曼與世長辭。
主要著作
《社會的社會》
《社會的藝術》
《社會的法律》
《社會的科學》
《信任:一個社會複雜性的簡化機制》
《社會結構與語意學》
《宗教的功能》 《社會系統》
《後現代社會及其法律》
《社會中的法》
主要影響
尼克拉斯·盧曼是當代最重要的學術領袖之一和社會學系統科學的代表人物,而他的影響已經遠遠地擴展到社會學領域之外。他為社會學、系統科學和諸多其他學科開創了驚世的見解與嶄新的視角。他是當代極少數幾個確實改變了範式的社會學家之一:從結構-功能主義(structural-functionalism)到功能-結構的(functional-structural)和問題-功能主義(problem-functionalist)的理論,從行動社會到溝通和語義學(semantics)社會,從社會“機器”到自我再生(autopoiesis)。其中一些變化也許看上去僅只是在玩文字遊戲,然而這種術語的轉換卻已經改變了世界。
他接受了馬圖拉納和瓦芮拉關於生命組織的理論,結合自己在法律科學方面所接受的精確、複雜的推理訓練,他進一步發展了這一理論並將其移植進社會學,不久便成為他自己的紀念碑式理論建構的基石。他畢生的眾多工作體現於將其抽象的而又複雜的理論參考框架切實地運用於社會的所有領域,從行政管理的內在運行到全球的生態問題,從政治、經濟到藝術、愛情和宗教。以建立一種普遍社會理論(a universal theory of society)為目標,他在努力套用、檢驗和進一步發展其理論的過程中,沒有疏漏社會的任何一個部分。他所運用的是自己通過卷帙浩繁的閱讀積累下的令人難以置信的、百科全書般的知識。 儘管盧曼生命的大部分時光是在德國北部平原而不是在海岸邊度過的,但是,在呂訥堡、漢諾瓦、明斯特和比勒菲爾德,地平線(horizon)另一端的大海送來的風,吹拂著蔚藍而略帶灰色的天空。終於,視界(horizons)變成為他理論中的一個關鍵性概念。似乎它們也是他生命中的一個關鍵性概念,一次又一次,他迎接新的重重挑戰。
相關圖書
信任:一個社會複雜性的簡化機制
《信任》一書中,作者認為信任是一種簡化機制。為什麼人類的生活需要這些簡化機制呢?因為包圍人類的社會
尼古拉斯·盧曼
環境和自然環境太複雜了,必須找出一些簡化機制來對應。盧曼說我們的生存需要很多的簡化系統。信任也是這樣一個簡化系統。信任是一個將包圍著我們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變為一個二元的:可以相信還是不可以相信。目前有關“信任”問題的討論很多,卻很少有從結構功能主義層面來探討的。這本有關“信任”的大師之作,可為討論奠定很好的理論基礎。書的前半部分通過對問題的界定(社會複雜性),進而逐步分析狀態與事件、熟悉與信任、信任-複雜性簡化,對透支信息與制裁的可能性、人格信任、交往媒介與系統信任及相關策略概念的理解,來對信任及不信任和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張。
社會的宗教
《社會的宗教》是盧曼生前直至1998年逝世時仍在書寫的一本書。本書是盧曼相互關聯的系列作品集的其中之一。在1984年出版的《社會系統》即為此系列的導論,而全系列的結論是《社會的社會》一書。《社會的宗教》是從起遺稿中整理編輯出版的,延續了此系列對社會的可續、藝術、法律及經濟等領域的研究。盧曼認為宗教在社會中占有中心地位,而且正是在這個現代、所謂遠離了宗教的社會。在宗教領域,探討的基本主題為內在性或超越性,以及由此形成關於道德與宗教的差異化,此研究均可延伸至社會的其他功能領域。盧曼的貢獻即在於對現代社會中宗教的未來提出了比較性的評判。本書共九章,分別為意義形式宗教、符碼化、宗教的功能、偶連性的表達形式--上帝、宗教溝通的區分、宗教的組織、宗教的演化、世俗化和自我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