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83.07——1985.03,江西省修水縣白橋鄉、全豐鄉幹部;
1985.03——1986.12,江西省修水縣白嶺區工委文書;
1986.12——1988.09,江西省修水縣白嶺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1988.09——1990.07,江西省行政管理學院政法專業讀書任黨支部書記;
1990.07——1991.03,江西省修水縣白橋鄉黨委副書記;
1991.03——1992.10,江西省修水縣白嶺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2.10——1995.12,江西省修水縣古市鎮黨委書記;
1995.12——1997.01,江西省修水縣征村鄉黨委書記;
1997.01——2000.08,江西省修水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0.08——2002.12,江西省修水縣常委、宣傳部長;
2002.12——2006.03,江西省修水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03——2008.08,江西省永修縣副書記;
2008.08——2009.02,江西省湖口縣副書記、湖口縣代縣長;
2009.02——2011.06,江西省湖口縣副書記、湖口縣縣長;
2011.06——2015.03,江西省湖口縣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20日,據江西省紀委訊息: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縣委書記盧光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審查
2015年6月19日,省紀委對湖口縣委書記盧光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光輝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盧光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