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華仁

盛華仁

盛華仁,男,漢族,1935年9月生,江蘇射陽人,1951年1月參加工作,195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南京化學工業公司業餘化工大專班畢業,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基本資料

盛華仁盛華仁

姓名:盛.華仁

性別:男

民族:1935年9月生

出生:江蘇射陽人

籍貫:大專文化

履歷

盛華仁盛華仁

1951年至1958年江蘇省揚州蘇北合作幹部學校學習,蘇北合作總社統計員,蘇北行署財經委計畫員,蘇北建築工程公司練習生,南京市建築工程公司技術員、工區計畫組組長、工區副主任(其間:1953年至1957年在南京建築工程局業校工業與民用建築中專班、大專班學習)。1958年至1965年南京化學工業公司建設公司、南京化學工業公司黨委辦公室秘書(其間:1960年至1964年在南京化學工業公司業餘化工大專班學習)。

1965年至1970年化工部化肥工業公司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1970年至1978年燃料化學工業部綜合計畫組長遠規劃小組副組長、石油化學工業部綜合計畫組長遠規劃小組副組長。

1978年至1982年化學工業部計畫司副司長。

1982年至1983年化學工業部計畫司司長。

1983年至1990年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

1990年至1998年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其間:1991年9月至1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1998年至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01年被增選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2003年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

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增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重要講話

盛華仁盛華仁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 華仁2006年6月28日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關於檢查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說,從檢查情況看,僑務法律實施和僑務政策落實總體情況是好的,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要加強僑務法制建設,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僑務工作。盛 華仁說,國家為大批海外僑胞回國定居和創業創造條件,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權利和利益。各級政府貫徹僑務政策,尊重歸僑僑眷,從政治、經濟、教育、就業、救濟等多方面堅持一視同仁,給予適當照顧。全國救濟和扶持的貧困歸僑僑眷達70多萬人次。截至2005年底,全國歸僑僑眷下崗職工15.8萬人,已接受培訓8.9萬人,實現再就業5.8萬人。我國還吸引海外僑胞回國投資創業。全國累計批准成立的50多萬家外商投資企業中,海外僑胞和港澳同胞創辦的企業約占總數的70%。此外,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頒布實施和修訂以來,國務院先後制定和修改了實施辦法;有30個省(區、市)先後制定了地方實施辦法,其中25個省(區、市)進行了修改。以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為基礎的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為維護僑益、促進僑務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盛 華仁說,僑務法律的實施和僑務政策的落實,也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華僑農場辦得好的只是少數,大多數農場經營虧損相當嚴重,負債累累,職工收入低下。應著手清償拖欠歸難僑職工的工資、退休金、醫藥費和社保繳費,解決歸難僑生產生活中的重大難題,並研究解決華僑農場和農墾、林業系統農林場的今後發展問題。同時,要將貧困歸僑僑眷納入當地扶貧規劃,積極幫助貧困歸僑僑眷發展生產、充分就業。

盛 華仁說,要更好地保護海外僑胞在國內的投資權益,進一步調動他們回國投資創業的積極性。要把引資和引智更好地結合起來,吸引更多學有所成的海外僑胞回國,從事科技研究和開發,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要完善各項吸引僑胞回國創業的政策措施;要妥善處理涉僑案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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