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經濟局除能源管理方面、鄉鎮企業行業管理外的職責、商務局除對外經濟合作規劃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商務局。(二)將能源管理、對外經濟合作規劃的職責劃給發展和改革局;將鄉鎮企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農業局。
主要職責
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主要職責:(一)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二)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電力行政管理和電力需求管理工作。
(三)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緊急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四)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快推進農產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和生物化工、燃料乙醇、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 指導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七)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縣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和備案。
(八) 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有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電子政務發展,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邊境地區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貫徹實施國家、省、州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口岸建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口岸建設工作部署;負責擬定盈江縣內外貿易和口岸建設相關政策、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十一)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盈江縣商務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體制改革意見和發展戰略,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
(十二)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出口與再出口工作;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東協國家經濟貿易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組織實施盈江縣對外貿易和邊境貿易的管理細則和措施;在縣政府的授權下,參與有關東協國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活動,負責與我國駐東協國家使館經參處有關業務的聯繫工作。負責制定盈江縣經貿涉外事務規定;歸口審批全縣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工作和邀請外商的事宜;歸口管理全縣經貿涉外工作;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十三)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盈江縣組織協調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協調國外對盈江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口岸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口岸發展規劃、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十四)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商會和企業協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設13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訪、會務、保密、接待、督查督辦、政務信息、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等工作;負責印章、機關辦公設備配備、車輛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出納和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政策法規股
參與工業經濟信息網路建設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參與企業深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有關事務;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對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工業和經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綜合性政策檔案;組織制定工業、經貿、信息化發展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負責工程系列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建議;擬訂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促進工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生物化工等新興產業發展;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承擔有關投資管理工作;協調並推動重大工業建設項目的實施。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制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對全縣的影響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盈江國內外貿易流通和管理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口岸建設等方面政策法規;負責全縣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機關普法工作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 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分析行業形勢並發布有關信息;擬訂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綜合平衡調配生產和運行要素;協調推進銀企合作,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和市場開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承擔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監測分析工業物流企業運行態勢,擬訂工業物流企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
分析盈江縣貿易發展狀況,提出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並根據全縣貿易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結構方向,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巨觀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和統計;監督盈江縣工業和商務企業的統計工作;按照國家統計法及有關規定,管理、規範、制定全縣內外貿易、三資企業的統計報表編報;負責全縣外經貿收匯、創匯指標和稅費貢獻的統計、匯總工作。
(四)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工業股(盈江縣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石化、冶金、有色金屬、機械、化工、建材、輕工、食品、藥品、造紙、燃料乙醇等行業管理;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市場動向,促進行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編制專項發展規劃;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行業科技攻關和成果套用推廣。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規劃及新產品開發計畫,擬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產業升級、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和評價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的監管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培育工業品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和信息化、標準化等事項及有關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政府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及鼓勵技術和成套產品出口政策;管理盈江縣技術和大型成套設備及高技術產品的出口,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商務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和信息化、標準化等事項及有關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研究並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及依靠科技促進產業提升、產品升級換代、開發高技術出口商品等工作;負責引進和開發高新技術工作。
(五) 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電力保障股(盈江縣電力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力執法大隊)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雲南省查處竊電行為條例》、《雲南省供用電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電力運行監測、預測和協調工作,提出電力運行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運行應急方案,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保障電力運行安全;負責電力運行和電力行業行政執法;承擔電力需求管理工作;推進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組織實施大用戶直供和礦電結合;負責盈江縣電力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工業園區股(盈江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有關工業園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及工作部署;組織擬定工業園區建設規劃、開發建設方案和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和科學布局;加強工業園區管理,促進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依據法律、法規制定工業園區各項管理規定,健全完善工業園區管理體制,最佳化運行機制;承擔入園企業月報、季報和年報的收集、彙編、報送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對入園項目進行考察論證並提出審查意見;做好工業園區項目儲備工作,建立園區項目儲備庫;對工業園區內各類招商引資企業進行指導監督,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和監督工業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開發建設和管理;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負責協調工業園區的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七)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節能股(盈江縣人民政府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雲南省節約能源條例》、《雲南省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政策和年度節能計畫;擬訂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出行業專項布能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及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實施行業節能和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承擔行業節能產品能效標識管理工作;擬訂行業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考核標準,負責行業節能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節能宣傳培訓;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
(八)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中小企業股(盈江縣人民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盈江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生產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推進中小企業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提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大企業培育和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中小、非公企業的上市培育;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培訓、公共信息、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維權保護的平台建設;協調處理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投訴,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合法權益;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盈江縣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 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信息產業股
結合盈江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信息化建設實際,制定相應政策並組織實施;鼓勵和支持盈江縣企業加快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牽頭對盈江縣商務業務管理的電子化、網路化項目統一規劃、立項、評審或招標、實施並驗收;負責盈江縣商務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開發和利用商務信息資源的相關工作。負責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的統籌規劃和組織管理;負責電子政務網路和政務信息資源庫建設,編制電子政務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指導、協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電子政務網路基礎設施、公共套用系統及平台建設;組織指導電子政務套用推廣和績效評估工作;協調促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路“三網融合”;配合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負責工業和商務局信息的採集、報送以及重大事項的宣傳報導工作。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審查無線電台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按照許可權審批無線電台的設定、使用,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委託,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實施無線電監測;提供無線電技術諮詢和人員培訓服務。
(十)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內貿股 (盈江縣鹽政管理局)
健全、規範盈江縣市場體系的規章和標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全縣國內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業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市場調控建議;組織全縣財政資金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市場建設規劃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酒類、肉類、食糖、邊銷茶等)的市場調控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政策規定,指導全縣報廢汽車管理、繭絲綢協調和生豬屠宰管理工作;規範全縣汽車、建材市場秩序。擬訂盈江縣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推進工貿、農貿和內外貿結合;貫徹執行國家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貿易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現代化;負責指導全縣流通企業改革工作;負責組織開拓全縣城鄉市場;調查研究盈江縣服務貿易現狀,提出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建議;指導、管理和規範全縣批發、零售、餐飲業、住宿業、再生資源回收、國內展覽、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按有關規定對全縣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進行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雲南省鹽業管理條例》等鹽業行政法規,負責鹽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食用鹽零售許可規劃和組織實施報批工作;承擔鹽業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外貿股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實施外經市場多元化和以質取勝戰略,參與編制全縣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分配、管理全縣進出口商品配額;辦理上報外經貿企業進出口許可證備案登記手續;負責協調盈江縣在境內外舉辦和參加的外經貿展銷會、洽談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出口商品質量檢驗、進出口通關等有關事務;負責指導進出口商會商品經營協調。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的一般貿易、邊境貿易工作;擬訂下達和組織實施全縣一般貿易、邊境貿易進出口業務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縣外經貿企業的進出口任務,計畫實施完成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處理有關一般貿易、邊境貿易方面業務的審核、上報工作;承辦大貿進出口企業、邊貿企業進出口經營範圍的審批申報工作;負責辦理一般貿易、邊境貿易中實行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畫、匯總、申報和分配工作;負責辦理全縣外貿、邊貿加工企業的立項、布點的審批、申報和管理工作,擬制和下達全縣外貿、邊貿加工企業的生產年度計畫並督促完成;負責全縣外貿、邊貿加工企業的生產、安全等問題和監督、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縣一般貿易、邊境貿易、加工貿易、過境貿易等業務的開拓和發展工作。
(十二)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外經外資股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省、州政府有關境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資、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擬制下達和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年度計畫;負責辦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立項、申報、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執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業務的接受、管理國際援助、贈款工作。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參處(室)及周邊國家官方、民間商務機構的日常聯繫工作,參與全縣對外經貿合作項目的發布、洽談和招商。按照國家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有關動態;負責辦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的審批及申報工作;負責管理、監督盈江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編報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年度計畫及國家限制進口商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原材料和設備進口;負責對外商投資資金到位情況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審查、申報和辦理縣內投資項目利用國外貸款的相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補償貿易和加工貿易的審批工作;聯繫盈江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為外來投資者的投資環境營造良好的條件。
(十三)盈江縣工業和商務局口岸管理股(盈江縣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口岸工作的規定,研究改進口岸管理體制,實施口岸的正規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負責全縣口岸的綜合管理工作,加強與口岸聯檢單位的業務聯繫和工作協調;編制申報全縣口岸開放、建設規劃;審理申報口岸的開放與關閉、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計畫;組織口岸的集疏工作;負責全縣口岸吞吐量的統計;指導口岸單位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協調口岸工作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